综治〔2019〕13号
学校各单位:
三月份校园发生案件20宗。其中一般性治安案件9宗,一般性刑事案件9宗,交通事故2起。现通报如下:
一、案件情况
(一)一般性治安案件(9宗)
1、1日16时许,音乐与舞蹈学院2017级音表2班学生廖某某在体育馆附近被盗一辆电动车,失主报称购买价格为1500元。
2、9日21时许,体育科学学院2014级体教1班学生陈某某在田径场风雨跑道被盗一部手机,失主报称购买价格为1300元。
3、11日10时许,体育科学学院2015级体教2班学生伍某某在明德苑楼下被盗一辆电动车,失主报称购买价格为1600元。
4、12日22时许,生命科学学院2018级生技班学生李某某在田径场风雨跑道被盗一部手机,失主报称购买价格为1799元。
5、15日10时许,文学与传媒学院2016级中本3班学生陈某某在体育馆正门附近被盗一辆电动车,失主报称购买价格为1500元。
6、20日22时许,法政学院2015级法学1班学生李某某在明德苑主干道旁石凳上被盗一部手机,失主报称购买价格为1500元。
7、20日22时许,法政学院2016级公共事业管理班学生林某某在明德苑主干道旁石凳上被盗一部手机,失主报称购买价格为1800元。
8、24日16时许,美术与设计学院2018级美本4班学生刘某某在第四教学楼E栋607教室被盗十本图书,失主报称购买价格约1500-2000元。
9、25日11时许,法政学院2017级历史3班学生张某某在体育馆附近被盗电动车电池一套(5块),失主报称购买价格800元。
(二)一般性刑事案件(9宗)
1、2日17时许,文学与传媒学院2016级中本1班学生朱某某在体育馆正门附近被盗电动车电池,失主报称购买价格为2180元.
2、5日23时许,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2017级物本1班学生李某某在田径场附近被盗一部手机,失主报称购买价格为2899元。
3、16日21时许,文学与传媒学院2018级广电班学生杜某某、林某某在新区篮球场被盗2部苹果手机,失主报称总购买价格为9500元。
4、18日10时许,文传学院2018级对外班学生欧阳某某在手机微信被网络诈骗,失主报称诈骗金额为5068元。
5、19日19时许,法政学院2018级公管班学生林某某在田径场风雨跑道靠近体武馆被盗一部手机,失主报称购买价格为2000元。
6、21日20时许,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2016级地理2班学生郭某某在第一教学楼停车处被盗一辆电动车,失主报称购买价格为2799元。
7、24日22时许,数学与统计学院2017级数本3班学生彭某某在第一教学楼停车处被盗一辆电动车,失主报称购买价格为2500元。
8、25日10时许,文学与传媒学院2018级中本2班学生符某某在综合楼B栋附近被盗一辆电动车,失主报称购买价格为2300元。
9、29日20时许,化学化工学院2017级制药2班学生邹某某在尚雅C栋宿舍被盗一部单反相机,失主报称购买价格为5000元。
二、交通事故(2起)
1、19日12时许,在行政楼附近,一辆校外小汽车撞到一名校外学生。
2、26日14时许,在紫荆楼门前,校巴车与一辆货车相撞。
三、本月校园安全形势研判
1、公共场所被盗电动车与手机案多发。主要原因是个人警惕性不高,疏于防范,如电动车不上大锁、随意放置手机等。
2、交通事故时有发生。主要原因是校园各种车辆日益增多,驾驶员安全意识不强,超载、超速、精力不集中所致。
建设平安和谐校园人人有责,希望广大师生员工牢固树立总体校园安全观,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发现异常情况、可疑人员或需要救助时,应及时拨打“校园110”24小时值班电话:2473110、3183446,在校外应及时拨打“110”报警。经过一段时间伏击,3月31日晚上,校卫队员抓获一名偷盗电动车嫌疑人,移交公安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