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湛江师范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对出席学代会的代表进行了资格审查。现对代表资格审查的结果作如下报告:
一、代表的产生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广东省学生联合会基层组织选举办法》、《湛江师范学院学生联合会章程》(湛师学联[2011]5号)的要求,本次学代会代表的选举以二级学院为选举单位,共划分15个选举单位。首先是各选举单位以学院为单位召开学生大会,在本选举单位范围内酝酿推荐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初步名单;其次,各选举单位根据多数学生的意愿并广泛征求学生意见,从推荐名单中,按多于代表候选人20%的差额比例,拟出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上报第四次学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汇总后提交学代会筹备工作小组讨论确定;第三,各选举单位根据校学生会的批复,召开学生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代表;最后,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对选出的256名代表进行严格的代表资格审查,并由学校学生会通过代表资格审查小组的审查结果。
本次学代会代表的选举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各选举单位按照学生会的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充分发扬民主,尊重选举人的意志和民主权利。代表候选人的酝酿提名,坚持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原则,广泛听取学生意见。这次共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321名,其中差额65名,约占应选人数的20 %,符合“代表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的规定。各选举单位按此规定选举产生代表候选人预备名单上报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后,由审查小组对选举程序及代表候选人的政治表现、工作成绩等情况进行审查。各单位参加选举的正式学生代表人数均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当选代表得到的赞成票,均超过大会实到人员半数,符合选举要求。
二、代表的构成
截止选举代表时,全校共有15个二级学院、27623名学生。全校共选举产生正式代表256名。这次选出的256名代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代表构成如下:
(1)大一年级学生代表35名,约占13.67%;大二年级学生代表118名,约占46.09%;大三年级学生代表95名,约占37.11%;大四年级学生代表8名,约占3.12%。
(2)其中学生干部代表218名,约占85.16%;普通学生代表38名,约占 14.84%。
2、按性别分:
男代表107名,约占41.80%;女代表149名,约占58.20%。
3、按民族分:
汉族代表252名,约占98.44%;少数民族代表4名,约占1.56%。
4、学历情况:
本科生代表232名,约占90.62%;专科生代表24名,约占9.38%。
5、政治面貌情况:
党员27名,约占10.55%;预备党员40名,约占15.62%;团员185名,约占72.27%;群众4名,约占1.56%。
三、代表的资格审查结果
经审查,在代表选举过程中,没有发现不符合选举程序的现象,选出的256名代表没有发现违纪行为,均符合章程和有关代表选举的规定,代表资格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