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学院学生党员步进式学风制构建方案(讨论稿)
新时期加强大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必须以提高素质、增强党性、发挥作用为目标,发挥大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使其成为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水平的重要力量。信息工程学院针对高校学生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现状,为进一步提高学生党员素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创新学生党员教育管理方法和机制,将教育渗透到学生党员学习、生活和发展的全过程,特在“党建进课堂、党建进公寓、党建进社团、党建进网络、党建进实习”的基础上构建“步进式学分制”高校学生党员教育管理体系如下:
一、党建进课堂
党建进课堂,是贯彻落实党的“立德树人”教育方针的重要任务,也是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重要举措,将“党建进课堂”纳入学分制,具体举措与内容如下:
(一)理论学习与思想汇报
1、参加学院党建中心或熔炉社团举办的理论学习活动,如理论名师讲座、“正发声”学生理论讲师团、经典理论阅读分享会、时事评论擂台赛等,每次加1分;
2、思想汇报要求亲笔撰写,格式规范、字迹工整、语言浏畅,有一定的理论深度,内容与时俱进,并流露真情实感,每篇加1分,不合格不加分,如存在抄袭、代写等现象,每篇扣2分。
(二)课堂纪律与考风考纪
1、遵守课堂纪律,迟到一次扣1分,旷课一次扣2分(包括班级考勤和课堂突击检查);
2、严守考风考纪,凡在考试中存在不诚信行动的,一次扣10分。
(三)学习情况
1、综合测评排在10%之内,加3分;10%-20%,加2分;20%-40%,加1分;40%-60%,加0分;60%-70%,扣1分;70%-80%,扣2分;80%之后,扣3分;
2、参加学校或学院组织的讲座或学术报告,每次加1分。
(四)科技竞赛
1、参加院级科技竞赛,每项目加1分;
2、参加校级科技竞赛,每项目加2分;
3、参加省级科技竞赛,每项目加3分;
4、参加国家级科技竞赛,每项目加4分。
(五)社会实践及志愿活动
在社会实践及志愿活动评优中,获得院级奖励加1分;获得校级奖励加2分;获得市级奖励加3分;获得省级奖励加4分;获得国家级奖励加5分。
二、党建进公寓
学生公寓是大学生生活和学习的主要场所,也是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平台,因此,“党建进公寓”是提升党组织在大学生中的影响力和凝聚力、引领学生成才成长的重要举措。我院“党建进公寓”纳入学分制,具体举措与内容如下:
(一)“党员-新生联动制”
每年新生入校后,学生党员深入新生宿舍,协助辅导员、班主任开展党团教育、思想引领、学习帮扶、心理疏导等各项工作,并将情况记录在“党员-新生联动记录本”上,每月由学院党建中心进行等级评分,评为“优秀”加3分;评为“良好”加2分;评为“合格”加1分;评为“不合格”扣1分。
(二)宿舍评优
在宿舍中体现先进性,发挥模范作用,并积极带领宿舍同学创先争优,在宿舍评优中,党员所在宿舍获得校级星级宿舍加4分;获得院级星级宿舍、学霸宿舍等称号,每项加2分。
(二)违规违纪情况
1、党员有违反宿舍规章制度行为,使用高瓦电器每次扣4分;无故夜不归宿每次扣2分;晚归或超时熄灯每次扣1分;
2、副书记、辅导员走访学生宿舍中,发现学生党员有玩游戏行为每次扣2分。
三、党建进网络
发挥学生党员在网络中的舆情监控和引领作用,弘扬社会正能量,传递主流价值观。在网络平台中积极传达国家重大政策方针和理论知识学习;重大突发事件,能第一时间在网络媒体中发挥先进作用,澄清谣言,稳定同学们思想;能分辨网络上不良言论或群体危机事件,并及时向辅导员老师汇报;积极传播正能量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上情况党建中心将根据网络平台上的记录进行等级评分:评为“正能量发声者”一等加4分;二等加3分;三等加2分。
如在网络上发表或转发不当言论和不属实言论,每次扣2分。
四、党建进社团
1、加入学生社团,加2分;
2、担任学生社团主要干部,能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加4分;
3、在社团中积极参加各类活动和竞赛,经党建中心审核后每项加1分。
五、党建进实习
1、在实习过程中,被评为优秀实习生,加3分;
2、如违反实习单位相关纪律,每项扣4分。
六、“步进式学分制”相关内容与要求
我院根据分党校入党启蒙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发展对象培训、预备党员教育、党支部支委党务培训五个层次培训任务,构建“步进式学分制”模式,从入党启蒙到预备党员转正全过程进行步进式的学分管理。学生党员在每一阶段必须修满相应学分才可以进入下一阶段的培训和发展。实现对学生党员从入党积极分子到发展对象、到预备党员、到正式党员的全过程、全覆盖的教育与管理机制。
(一)各阶段时间及学分要求:
1、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后,需在一年内完成20学分才能成为发展对象;
2、确定为发展对象后,需在三个月内完成10学分才能进入预备党员发展;
3、确定为预备党员后,需在一年内完成20学分才能进入正式党员的发展;
4、确定为正式党员后,每半年进行考核,需在半年内完成10学分才能考核合格。
(二)学分不达标准处理方法:
1、入党积极分子一年内未修满相应学分,时间延迟半年累计完成30学分,可进入发展对象阶段;
2、发展对象三个月内未修满相应学分,时间延迟三个月累计完成20学分,可进入预备党员发展阶段;
3、预备党员一年内未修满相应学分,时间延迟半年累计完成30学分,可进入正式党员发展阶段;
4、确定为正式党员后,在半年内未修满相应学分,考核为不合格,将接受批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