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及老师:
2017年度岭南师范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及要求
(一)2017年度校级科研项目面向学校在职人员,设立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培育项目、思政专项、人才专项五个类型。具体要求如下:
1.重点项目
申请者须没有在研国家级项目,原则上不支持教授申报。主要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国家和广东省政府部门发布的“十三五”期间的发展纲要和规划重点等文件,瞄准国家和广东省的战略目标,立足学校和各部门“十三五”规划期间的重要部署,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结合相关学科和自己的研究特长,针对当前和今后国家和地方经济发展创新驱动、民生福祉、资源环境等方面设立课题研究方向。如: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
(2) 新能源、新材料研究;
(3) 制造业转型升级和优化发展研究;
(4) 海洋经济发展问题研究;
(5) 投资、贸易、金融便利化机制研究;
(6) 粤港澳合作体制机制研究;
(7) “一带一路”战略研究;
(8) 城乡协调发展一体化研究;
(9) 蓝色海洋、地方文化研究;
(10)教育现代化发展研究;
重点项目优先资助2017申报国家基金项目未获立项但获得专家好评的相关项目(如:经学校遴选推荐申报全国哲学社科基金项目和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反馈意见中有2位或以上专家同意立项、或有优先资助评价的项目)。
2.一般项目
申请者为副高职称以下且没有在研省部级以上项目的老师,原则上不支持博士学位的老师申报。承担过2项及以上校级科研项目经历的科研人员,不能申报一般项目。一般项目不设研究方向,申请者自行选题。
3.培育项目
为了更好激励广大老师申报国家级和省部级项目,学校改变往年申报未获立项的奖励形式,采取以校级项目“培育”方式,提前培育2018年申报校外省部级以上的项目。
培育的目标项目分为两类:一是国家基金项目培育,二是省部级项目培育。申请者不受年龄、职称、校级项目在研的限制,仅受申报的培育目标项目本身对申报人的条件限制。
4.思政专项
设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个类型。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主要围绕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结合广东经济社会发展和我校“转型升级”实际,以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思想政治教育为主要研究方向,设立如下研究选题:
(1)新时期党建工作研究;
(2)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批示的精神研究;
(3)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思想研究;
(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
(5)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研究;
(6)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
(7)思想政治教育前沿问题研究;
(8)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
(9)国际形势与国家政策研究。
以上选题只规定研究范围、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申请者可自行设计具体题目。
5.人才专项
面向博士学位获得者和新引进的教授或特殊人才,已获得专项资助的人员不再资助。
(二)申报人本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承担校级项目尚未结项者,不能申报新的校级项目(除培育项目之外)。承担过校级项目的申报人,须在申报系统中上传结题证书。人才专项的申报人,须在申报系统中上传博士学位或教授资格证书复印件。
(三)人才专项不设课题组成员。
(四)所有项目研究时间从2018年1月起。重点项目、一般项目、思政专项、人才专项的研究期限为两年,培育项目的研究期限为一年。
(五)资助额度
重点项目:人文社科重点项目资助1万元/项,自然科学重点项目资助1.5万元/项;
一般项目:人文社科一般项目资助0.6万元/项,自然科学一般项目资助0.8万元/项;
培育项目:国家基金培育项目资助0.3万元/项,
省部级培育项目资助0.2万元/项;
思政专项:重点思政专项资助1万元/项,一般思政专项资助0.6万元/项;
人才专项:以学校签订的人才引进协议作为参考依据。
二、结题要求
(一)重点项目结题要求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获得有经费资助的国家基金项目立项资助,视作结题;
2.项目负责人具有两次在科研处备案的以相关内容申报国家基金项目经历,以第一完成人在核心及以上刊物发表论文1篇、或获得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1项、或被市厅级以上政府机关单位采纳咨询报告1篇、或获得市厅级以上(含)科研成果奖。
(二)一般项目结题要求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获得有经费资助的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立项资助,视作结题;
2.项目负责人具有两次在科研处备案的以相关内容申报省部级以上纵向科研项目经历,以第一完成人正式发表论文1篇、或获得专利授权1项、或被市局机关单位或企业采纳咨询报告1篇。
(三)培育项目结题要求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基金培育项目,项目负责人在2018年获得有经费资助的国家基金项目立项资助,视作结题。省部级培育项目,项目负责人在2018年获得有经费资助的省部级以上(含)项目立项资助,视作结题。
2.项目负责人在2018年具有1次在科研处备案的以相关内容申报国家基金项目或省部级项目经历,未获最终立项但有较好的评价,视作结题。
(四)思政专项结题要求,参照以上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结题条件。
(五)专项项目结题要求,参照学校引进人才的科研任务书执行。
所有正式发表的项目成果必须在显著位置标注“岭南师范学院科学研究项目资助”字样(含题名、批准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三、本年度校级科研项目不限定申报数量。
四、校级项目除培育项目之外,其他类型项目都采用网上申报,网址为:http://kyc.lingnan.edu.cn。申报人从本单位科研秘书或科研管理员获得帐号和密码,在登陆申报系统前,请仔细阅读“科研管理系统操作指南”(详情见附件1),再进入申报系统按要求填写。填写完毕,提交至所在二级单位科研秘书、科研处审核,待科研秘书、科研处审核通过后,从系统中导出含水印(注:水印字为“岭南师范学院科学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的申报书电子文档(PDF格式),用A4纸双面打印申报书和附件材料,装订在一起,一式3份交单位科研秘书。科研秘书收集系统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签署单位意见及盖章,填写汇总表(附件2)交科研处,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kjc225@126.com。
五、申请培育项目的老师,请下载附件3的申报书模板填写。2018年欲申报国家基金项目的老师,请填写国家基金培育项目申报书。2018年欲申报省部级项目的老师,请填写省部级培育项目申报书填写。申报材料一式3份和电子版交单位科研秘书。
六、工作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报项目的时间安排
申报人网络申报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0日;
二级单位网络审核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3日;
科研处审核截止时间:2017年11月30日;
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7年12月5日。
(二)培育项目的时间安排
申报人申报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0日;
二级单位审核汇总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3日;
培育项目报送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8日。
七、项目申报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则一律按撤项处理。
八、请各单位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管理,集中组织、指导申报者进行申报,切实提高申报质量,认真做好审核工作。科研处不受理个人申报。
联系科室及负责人:科研管理科 吕老师 3183225 赵老师 3183135
自然科学管理Q群(群号:138147937)
社科管理Q群(群号:519037246)
附件1:
科研管理系统操作指南.doc
附件2:
汇总表.doc
附件3:
校级培育项目申请书.zip
科学研究处
2017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