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激发科研活力,提高学校国家级及教育部科研项目获批数量和质量,推进资金使用绩效管理,根据《岭南师范学院国家级及教育部科研项目奖励暂行办法》,学校将对2017年度获国家级及教育部科研项目获立项的的二级学院和研究院进行奖励,奖励情况详见附件1.
请校内有关单位的科研秘书或科研管理员下载实施方案填写(详见附件2),于2017年10月27日交科研处,实施方案电子版发送至kjc225@126.com。
联系人:赵老师,吕老师; 联系电话:3183135,3183225
附件1:
2017年度国家级及教育部科研项目获立项及奖励情况.doc
附件2:
国家级及教育部科研项目获立项科研专项奖励金的实施方案(模板).doc
附件3: 岭南师范学院国家级及教育部科研项目奖励暂行办法
科研处
2017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