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2024〕43号
校内各单位:
根据《岭南师范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暂行办法》(岭师人事〔2018〕90号)要求,现就开展我校2024年“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及范围
在聘在岗专任教师。
二、认定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2.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技能,胜任教学工作。
3.具备较强的实践教学能力,能灵活运用专业理论,完成实践实训教学任务。
4.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二)具体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双职称或双资格条件。有与本专业相关的非高校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行业执业资格证书,如工程师、实验师、经济师、统计师、会计师、审计师、注册建造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注册税务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律师、翻译、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水平考试中级资格、裁判员、社会体育指导员、专业技能考评员、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师等资格证书;或有本专业高级(三级)以上国家或行业的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如国家职业资格的高级工、“三级/高级技能”证书等。
2.双经历条件。近五年,有连续一学期或累计一学年以上在行业企业一线脱产从事本专业工作的经历;或有在行业企业挂职或在校内外实践实训基地从事本专业工作两年以上(可以累计)的经历;或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师专业技能培训且获得合格证书。
3.双能力条件。近五年主持、主要参与(排名前三)过应用技术研究,成果被政府或企事业单位采用,效益良好;或主持、主要参与过校内实践教学设施建设及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项目工作,使用效果良好;或主持、主要参与过行业企业横向科研项目(须有资助经费)。
4.其他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有授权专利并被企业采用;或技术转让成功且有一定经济收益;或企业产品冠名学校或某个科研团队监制等。
(2)有市(厅)级以上职业技能大赛获奖证书。
(3)独立或以第一指导老师身份指导学生参加市(厅)级以上创新创业竞赛并获奖。
(4)经学校认可的其他条件。
三、认定程序
(一)个人申报
符合条件人员向所在二级学院申请并提交《岭南师范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的原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和复印件。佐证材料审核由二级学院指定专人负责,加盖单位公章,并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佐证材料除本通知认定条件明确的外,还可以是经企业、行业单位签章的工作简历和考核表,业务鉴定、评语,应用技术研究鉴定证明或项目完成情况评定书等。
(二)所在单位初审推荐
二级学院成立审核推荐工作小组,工作小组根据申请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议、投票表决,提出初审推荐意见,连同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报送人事处。初审推荐通过人员须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五个工作日。
(三)学校“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审查小组审核
学校成立“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审查小组,审查小组由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和校团委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专家组成。审查小组对二级学院初审推荐通过人员进行审核,提出认定推荐名单。
(四)学校专家审查委员会审定
学校成立“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小组推荐名单进行最终审定。
(五)公示
经专家审查委员会审定通过人员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公布认定结果。
(六)发放资格证书及聘任
经认定取得“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者,由学校发放资格证书,并发文聘任。
四、申请人提交材料及要求
申请人提交《岭南师范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附件2)、《双师双能型教师报名表》(附件3)、高校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佐证材料等。
五、工作日程
(一)10月16日前:个人到所在单位申请报名、填表并按要求提交材料。
(二)10月21日前:二级学院初审推荐、进行公示,并将申请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申请表、报名汇总表;纸质版佐证材料)及公示结果报送人事处师资科(行政办公楼501室),电子版(以“单位名称+2024年双师双能”命名)打包发送至szdw501@163.com。
(三)学校审查小组审核。
(四)学校专家审查委员会审定。
(五)学校公示。
六、其他
(一)“双师双能型”教师比例是师资队伍建设目标绩效考核内容之一,也是教师申报职称的重要资格条件之一,请各单位动员广大教师积极申请认定。
(二)学校有“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专项经费,可为教师参与“双师双能型”教师素质提升活动提供资助。希望广大教师按照《岭南师范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暂行办法》,主动申请到行业企业挂职锻炼,到实践实训基地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参加各类相关培训等。
(三)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徐老师、邓老师 联系电话:3183593
附件:1.关于印发《岭南师范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暂行办法》的通知(岭师人事〔2018〕90号)
2.岭南师范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3.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报名表
人事处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