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2024〕44号
校内各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岭南师范学院教职工培训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的通知》(岭师人事〔2024〕55号),现就做好2025年度教职工培训研修计划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按照个人申请与单位统筹相结合的原则,认真做好本单位2025年度教职工培训计划并按时报送人事处。列入学校年度培训计划的,才能参加培训进修,享受相关培训待遇。
二、各单位认真领会《岭南师范学院教职工培训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精神,报送培训计划请严格落实教职工申请培训的条件、期限、培训形式和程序等要求。
三、各单位在审批本单位培训计划时,应统筹考虑本单位教学科研工作安排。遵循学历学位教育总量控制的原则“教学科研单位正在攻读学历学位的教职工人数占该单位在编在岗教职工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能超过15%,行政教辅单位原则上不能超过10%”(各单位学历学位进修可用指标数详见附件1)。
四、教师计划国内访学的,鼓励申请作为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具体选派条件、程序以及接收访学机构信息参考《关于做好2024年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http://www.lingnan.edu.cn/content.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144&wbnewsid=281296)内容。
五、教师计划国外访学的,届时将择优遴选纳入2025年青年优秀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给予专项经费资助。资助人选基本条件:1.具有博士学位的青年优秀科研人才;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和潜力,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有较强的创新能力或突出的学术成果,原则上年龄不超过 40 周岁;3.资助对象出国研修方向原则上应与本人或导师(团队)的研究方向以及在研课题一致,优先支持学校重点发展优势学科和我省急需学科领域的人员出国研修;4.资助对象必须达到一定的外语水平,符合当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以及当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等办法的规定。
六、当前计划外攻读博士研究生的教职工,若单位有空余指标,可申请列入计划内培养,但必须符合《岭南师范学院教职工培训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年龄要求和第九条第(三)款关于国(境)外高校或科研机构的范围要求。
七、教职工申请列入培训计划,须填报《2025年度教职工培训进修报名表》(学历教育的填写附件2-1,非学历教育的填写附件2-2),按时到所在单位报名。各单位汇总申请培训人选,填好报名汇总表“单位审核意见”,经行政负责人签字确认、单位加盖公章后,于2024年11月5日前将报名汇总表和本单位公示情况证明送达人事处师资科(电子版同时发送至师资科邮箱szdw501@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邓老师 电话:3183593
附件:1.各单位学历学位进修可用指标数一览表(2025年度)
2-1.2025年度教职工培训进修报名表(学历)
2-2.2025年度教职工培训进修报名表(非学历)
3.岭南师范学院教职工培训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
人事处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