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2024〕46号
校内各相关单位及个人:
为认真落实学校人才工作精神,加强和规范高层次人才管理,根据《岭南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第三批高层次人才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8年10月以来学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2018年10月以后取得博士学位的校培博士参照执行),截止2024年10月首个四年聘期期满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考核内容
以《办法》、高层次人才工作协议书约定的工作任务和人才项目规定的考核内容为基础,对参加考核人员师德师风、教学工作、科研工作、社会服务等情况进行考核。期满考核全面考核高层次人才任务完成情况,考核不合格,按《办法》相关条款执行。
三、考核方式
采取校院两级负责制,实行分级管理和考核,学校进行宏观管理,重点做好期满考核;用人单位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并配合学校做好考核工作。
四、考核程序
(一)二级单位成立考核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高层次人才考核相关工作。小组成员一般由单位党政领导、学术委员会主要负责人和专家组成,人数须为单数,不少于5人。
(二)二级单位组织本单位参加考核人员填写《岭南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考核登记表》(附件2)“六、本人承诺”(含)之前的部分,并根据要求(附件3)提供业绩证明材料。请各单位于2024年11月7日前将本单位考核工作小组名单(加盖单位公章)、本单位考核对象的《考核登记表》一式2份、相关佐证材料等交至人事处师资科。
(三)相关业绩材料经教务处、科研处等职能部门进行审核,确定其级别和积分后,由人事处统一返还考核对象所在二级单位,参加考核人员对职能部门认定的业绩级别和积分进行确认。
(四)二级单位组织召开考核工作小组会议,对照协议书、《办法》、人才项目规定的目标任务(附件5),对本单位考核人员进行考核,在《考核登记表》出具考核意见和考核结论,考核结果在本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将所有业绩材料及《高层次人才考核情况公示一览表》交回人事处(时间另行通知)。
(五)学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二级单位考核材料,形成考核意见,报请校长办公会议审定。
五、相关要求
(一)高层次人才考核工作是人才闭环管理中关键环节,是提高人才服务质量的重要抓手,是提高人才资源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按照要求,真考核、严考核。各单位的考核过程将与师资队伍年度绩效考核挂钩。若发现弄虚作假等问题的,按学校有关规定启动问责。
(二)科研类业绩佐证材料请在“科研创新服务平台”(202.192.143.127)上填报,经科研秘书审核后提交至科学研究处审核;科研秘书需同时汇总本单位岭南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聘期期满考核登记表并打包上传到该平台。
(三)学校实施聘期考核预警机制,将考核工作常态化管理。人事处将根据高层次人才聘期期满情况,滚动开展后续批次考核工作。
联系人:
教务处: 王淑娥 电话:3183348
科学研究处:郑 剑 电话:3183207(其他科研业绩)
文常君 电话:3183225(纵向科研项目)
人事处: 徐晓蕾、王镇深 电话:3183593
附件:1.第三批高层次人才聘期期满考核名单(含校培博士)
2.《岭南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考核登记表》
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4.各层次人才聘期目标任务
5.高层次人才考核情况公示一览表
人事处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