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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4-22    点击:

人事〔2025〕29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请各单位结合学科建设和教学工作实际等,积极组织发动、推荐选派师德表现优秀、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教师申报本年度国内访学研修计划。具体选派要求通知如下:

一、选派指标及申报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重点实验室)积极推荐中青年教师参加此次选派,每2年至少推荐上报1名选派人选。

符合《岭南师范学院教职工培训工作管理办法》申请条件且达到以下选派条件的专任教师,已纳入本年度教职工培训进修计划的,可直接申请选派;未纳入本年度教职工培训进修计划的,必须通过OA填写《教职工申请计划外培训审批表》按程序获批后方可参加选派。

二、选派条件

选派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高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

(二)遵纪守法,模范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硕士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801月1日后出生),身心健康;

(三)本专业(学科)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能胜任讲授主干课程任务,教学评估(测评或考核)良好以上;

(四)已列入本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或骨干教师;

(五)师德表现特别优秀或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硕士生导师、优秀骨干教师,可不受工作年限和职称、学历的限制;

(六)曾获得过国内访问学者项目资助的,不再列入选派范围。

三、选派程序

(一)信息查询。可登录“武汉中心”主页 (https://cce.whu.edu.cn/gnfx/jybgdxxszpxjlwhzx.htm), 点击进入“访问学者导师查询”栏目,进行学校、学科专业、导师、课题等方面信息查询。

(二)前期沟通。访问学者申请者与志愿学校导师和访学管理部门联系,了解访学具体要求、接收意愿、下学年工作有关安排、住宿条件、收费标准等学习、生活相关情况,征得导师同意后再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广东项目)》(附件1)。

(三)择优推荐。学校按照本校实际情况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择优推荐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急需培养的优秀中青年教师。

(四)省教育厅审核。根据全省申报情况,对照《广东省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实施方案》规定的申报条件,省教育厅审核确定推荐人员名单。推荐人员名单公示后报送“武汉中心”。

(五)“武汉中心”协调。按照申报人填写的志愿,“武汉中心”协调各接收高校,各接收高校约在7—8月公布最终录取名单,各申报人应及时与各高校访学管理部门确认录取情况。

(六)报到访学。访问学者凭接收高校的录取通知书报到访学。报到前应到人事处师资科对接签订培训协议。

四、有关要求

(一)申报人所选拟访问学校必须为“武汉中心”国内访问学者查询系统中所列高校,填报未在系统内高校将无法投递志愿。如拟访问学校有设定填报其他申报系统,申报人还需同时按照拟访问学校要求向拟访问学校提交申请。

(二)访问学者访学期限必须为一学年(预期为20259月—20267月)。培训待遇按《岭南师范学院教职工培训工作管理办法》执行。已录取的教师和所在二级学院不得随意放弃推荐指标。

(三)各单位按要求审核并汇总推荐人选后,于2025428日上午下班前,将《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广东项目)》(纸质版2份和电子版)和《广东省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报送人事处师资科,电子版发送到邮箱szdw501@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邓老师  联系电话:3183593


附件:1.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广东项目)

2.广东省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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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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