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我院2021年春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录认定工作,保证评审结果的公平公正,提高评审工作效率,我院应学校要求,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教政法函〔2019〕12号)、《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指导意见》(粤教助函〔2017〕49号)、《广东省教育关于进一步做好外省户籍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及《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现以专业为基准设立三个评议小组。现将名单给予公示: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小组:
组长:陈梦诗
副组长:罗晓芙
17公管班:潘秋琼、邓启达
18公管班:许宗群、曾诗婷
19公管班:张力研、何洁颖
20公管1班:温宁静、陈春婷
20公管2班:欧阳毅文、钟祖怡
社会工作专业小组:
组长:梁思如
副组长:廖月瑶
17社工1班:柯晓媚、郭绮桐
17社工2班:黄润林、潘俊宇
18社工1班:骆新宇、徐苗苗
18社工3班:陈子婵、冼溢
19社工1班:梁浣筠、杨新宇
19社工2班:廖月瑶、李韵诗
20社工1班:叶思、苏家怡
20社工2班:易颐枫、张誉龄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小组
组长:谢绍敏
副组长:谢杰雯
17人力1班:杨淑婷、盘小康
17人力2班:赖怡萍、程晓欣
18人力1班:邓美茜、黄万霞
18人力2班:薛晓敏、吴佳洁
19人力1班:崔智武、张家仪
19人力2班:张文烨、周珊珊
20人力1班:刘心怡、朱玲珍
20人力2班:罗拓宇、邓文夏
如对名单有异议,请及时联系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勤工助学中心。
主管老师吴桂碧:0759-3174656
办公地址:第三教学楼306办公室
资助部部长刘文水:15820386539
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勤工助学中心
二〇二一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