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就学信息变更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6-08 点击数:

根据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政策规定和我校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就学信息变更工作的通知》,借款学生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签订后,在校期间如因休学、留级、跳级、退学、开除学籍、出国、转学、转专业、转院(新学院变更)、死亡以及其他不能正常完成学业的情况,需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办理就学信息变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班级排查

各副班需对本班所有在校贷款生逐一进行核查,及时查看是否存在如上所列情况,如有则做好材料的收集与汇总。

二、报送材料

如本班贷款生存在信息变更情况,请各位副班提醒贷款生根据实际情况填报《附件1xxxx2021年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就学信息变更信息汇总表》,并将汇总好的电子版汇总表于69日(即明天)22点前发送到贷款部邮箱sgdaikuanbu@163.com;若存在需要提供相关纸质版佐证材料的情况(如下),则于69日(即明天)18点前私聊贷款部干部。

需提供相关纸质版佐证材料的情况有:

(一)原申请休学,现已复学的,需提供教务处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留降级学生(含因转院系、转专业的降级),需提供新学生证复印件,或旧学生证复印件附上学籍异动登记证明;

(三)提前完成学业的学生,需提供教务处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其他情况的信息变更(如同级转学院、转专业,新学院变更等)则无需提供佐证材料,只需填报《附件1xxxx2021年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就学信息变更信息汇总表》。

三、注意事项

(一)生源地贷款生务必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www.csls.cdb.com.cn/)更新个人信息,后提交变更信息申请。

(二)转院的贷款生,由更后学籍信息所在学院报送变更信息.

(三)学生在校期间的借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贴息截止日即毕业日期。如因就学信息变更,导致毕业时间有变更的,需备注进行还款计划变更。

(四)贷款生退学、出国、被开除学籍等其他不能正常完成学业的情况,且未还清全部贷款的,自办理有关手续之日的下月1日起的利息由贷款生承担(详见《借款合同》第七条);并且须在2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学生助学中心,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更新相关信息。国开行有权对此采取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贷款本息等措施。所在学院可协助催收贷款本息后,再为学生办理相应手续。

(五)贷款生转学时,必须先还清贷款本息,所在学院方可为其办理转学手续。

(六)如班级存在以前没有及时变更就学信息的贷款生,请联系贷款部干部。

注:本次信息变更关乎贷款生的切身利益,请各位副班和贷款生务必重视,认真对待。

 

如有疑问,请联系:

勤工助学中心指导老师吴桂碧:0759-3174656

贷款部部长黄敏捷:13025388283

 

 

 

勤工助学中心贷款部

二〇二一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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