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教政法函〔2019〕12号)、《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指导意见》(粤教助函〔2017〕49号)、《广东省教育关于进一步做好外省户籍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及《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经个人申请、民主评议、学院审查与公示、学校助学工作领导小组评审,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2021年春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录认定名单已经确定,现作公示如下:红色为特殊困难、加粗为比较困难、其余为一般困难。
2018级(共2人)
2018社会工作3班
黄菲琪、黄志玲
2019级(共4人)
2019人力资源管理1班
谢虹
2019人力资源管理2班
范亚楠、陈如诗
2019社会工作2班
黄秀丽
2020级(共1人)
2020人力资源管理2班
毛绮雯
名单公示期为2021年7月25日上午9:00到7月27日上午9:00,共3天。
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勤工助学中心。
主管老师吴桂碧:0759-3174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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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