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关于2021级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12-02 点击数: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2021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专项资助工作的通知》和《岭南师范学院2021级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资助工作通知》学生〔202112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现决定开展2021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评选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扶贫重要论述精神,精准资助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无忧入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二、资助项目

1.生活补助:实际资助名额2

2.路费补助:实际资助名额2

三、申请条件

1.岭南师范学院全日制2021级在校本科新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4.未获得2021-2022学年国家助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仅包含2021级学生)

四、资助标准

给予符合条件的学生一次性发放1000生活补助金或路费补助金。

五、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学生本人向我院提出申请。

2.学院初选与公示。我院对所有申请学生进行审查和评定,按学生困难实际情况和分配名额确定各项资助项目的初选名单,在学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至学生助学中心。

3.学校审核。学生助学中心对上报名单进行复核并公示。

六、材料报送

(一)学生申请生活补助、路费补贴

分别对应填写附件3I、表III

(二)报送时间

请各位21级副班于2021123日晚上2130将申请生活补助学生名单材料(附件3证明材料压缩打包(以年级+班级的格式命名,如21级社工1班)发送到资助部邮箱:sgyqgzzb@163.com,签领时间另行通知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宣传到位。做好宣传,确保每一位学生知悉新生资助的相关政策文件和评审要求,指导学生按时申报。

2.严格评审,程序规范。评审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组织评审工作,公示3日无异议后报送学生助学中心。

3.保护学生信息安全。评审过程注意保护学生隐私,妥善保管学生申请材料,确保学生个人信息安全。




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勤工助学中心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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