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岭南师范学院2021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学生〔2021〕15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现决定开展2021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评选工作,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3.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4.未获得2021-2022学年国家助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含2021级学生)。
二、资助标准
给予符合条件的学生一次性发放1000元生活补助金。
三、申报程序
1.学生申请(12月2日-12月3日),填写《岭南师院2021-2022学年度生活补助申请审批表》(附件1),和《岭南师院2021-2022学年度申请生活补助学生情况汇总表》(附件2)向我院提出申请并附上佐证材料;
2.学院审核(12月4日-8日),学院进行审核,并公示3天,将汇总名单交至学生助学中心;
3.学生助学中心复核(12月9日-12月12日),助学中心审核后,公示5个工作日。
四、材料报送
(一)2021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1.填写附件1、附件2;(电子版、纸质版)
2.提交佐证材料;(电子版、纸质版)
3.无违规违纪证明。(宿管阿姨开具的证明 电子版、纸质版 )
(二)报送时间
请各18-20级副班于2021年12月3日下午18:00前将申请生活补助学生名单材料(附件1、附件2)和证明材料压缩打包(以“年级+班级”的格式命名,如20级社工1班)发送到资助部邮箱:sgyqgzzb@163.com,纸质版上交时间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宣传到位。做好宣传,确保每一位学生知悉新生资助的相关政策文件和评审要求,指导学生按时申报。
2.严格评审,程序规范。评审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组织评审工作,公示3日无异议后报送学生助学中心。
3.保护学生信息安全。评审过程注意保护学生隐私,妥善保管学生申请材料,确保学生个人信息安全。
4.对在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除收回全部资助费用外,还将视其情节轻重对有关单位和当事人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勤工助学中心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