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党委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试行)

作者: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 时间:2022-03-20 点击数:

第一条 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完善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夯实基层党建工作,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按照学校党委的工作要求,结合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党建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开展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基层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强化责任落实;坚持问题导向、务求实效,坚决防止形式主义。

第三条 述职评议考核应聚焦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落实学校、学院党委关于党建工作部署要求,履行党建工作责任,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党支部和党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等情况;

()履行抓党建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党支部履行抓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情况;

()落实党建工作重点任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全面从严治党有关工作情况;

()加强党支部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情况;

()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推进基层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高度融合,相互促进,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等情况。

第四条 学院党委每年年底或次年年初组织开展1次述职评议考核。

述职评议考核以党委(扩大)会议的形式进行,听取党支部书记述职,党支部书记要紧扣述职评议考核重点内容,把自己摆进去,总结工作成效,主要查摆突出问题、分析产生根源,提出破解工作瓶颈的措施。学院党委书记逐一进行点评,党委班子其他成员可结合日常掌握情况进行补充点评,重点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现场组织参会人员进行评议,述职评议后,应将述职报告在学院网页上进行公布,接受党员监督。

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工作要结合日常了解、督查检查和述职测评情况,对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形成综合评价意见,肯定成绩,指出问题,并按“好、较好、一般、差”确定等次,评价等次为“好”的党支部书记比例不超过党支部总数的30%。综合评价意见及等次经学院党委研究后,向被评议考核人反馈,并在一定范围公布。

第五条 运用好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成果。把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作为党支部书记工作实绩评定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和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对述职评议考核综合评价达到等次为“好”的,将在推优评优中优先推荐;对综合评价等次为“一般”和“差”的,要约谈提醒、限期整改。

第六条 党支部书记应针对述职评议考核中指出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逐项抓好整改。学院党委要强化督促检查,跟踪问效推动落实,及时通报整改情况。

第七条 本办法由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党委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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