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国务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切实做好我校尚未就业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尚未就业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各学院要明确目标任务,在做好尚未就业毕业生状况精准统计基础上,安排专人负责跟踪,发挥辅导员、班主任、专业教师、用人单位的积极作用,通过手机短信、微信、网络等毕业生容易获取的联系方式,持续为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对尚未就业毕业生做到“主动联系一次、提供辅导咨询一次、向用人单位推荐一次”,千方百计帮助有就业意愿尚未就业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创业,并按省中心要求及时统计更新好“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和“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数据。
二、持续开展就业指导和信息服务
各学院要进一步精准对接服务,完善毕业生求职意愿信息数据库和用人单位岗位需求信息数据库。暑假期间要持续为尚未就业毕业生提供岗位信息和求职指导,极鼓励和支持尚未就业毕业生创新创业。进一步加强心理辅导和干预,切实消除或降低毕业生求职过程中的焦虑情绪和心理压力,帮助他们树立求职就业信心,为落实就业岗位的毕业生及时提供就业服务。
三、加强毕业生求职安全教育和风险防范。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毕业生求职就业安全,针对毕业生求职过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一次专题教育,加大对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和就业政策的宣传解读,同时提醒尚未就业毕业生提高风险意识,防范招聘陷阱、就业培训欺诈、求职贷、试用期白用、非法传销等状况。要利用精准服务推送平台,向尚未就业毕业生发送防范违法违规侵权行为等相关指导信息,对遭遇就业欺诈的毕业生,学校要帮助他们及时向人力资源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并采取多种方式降低损失,切实维护毕业生合法就业权益。
四、深入细致做好困难帮扶工作
各学院要充分发挥组织优势,动员各方面力量深入细致做好困难群体就业帮扶工作。分门别类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家庭困难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生、女性毕业生、农村生源毕业生、残疾毕业生等各类尚未就业群体实现就业创业。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和零就业家庭毕业生,各地要实施“一人一策”专项帮扶计划;学院要亲自过问、指定专人具体负责,通过校企合作单位、校友资源等渠道,想方设法帮助他们实现就业。要进一步实施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主动与教育、人社部门做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信息衔接和服务接续,努力使他们都能在毕业半年内实现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
招生与就业处
2018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