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8届毕业生就业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广东高校毕业生报到证签发和就业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粤教毕函〔2018〕15号)等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校2018届毕业生初次就业情况统计、监测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初次就业率的数据统计截止时间为9月1日。请各学院于8月28日前,按照《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粤教毕函[2015]1号)文件要求,完成做好毕业生离校后就业进展情况统计、上报工作。
2、初次就业率统计、监测是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环节,要求高,任务重,时间紧。请各学院安排专人负责,调动辅导员、班主任、毕业生导师、专业教师的积极性,动态跟踪监测毕业生就业状况,并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定期(每月10日、20日、30日前)把就业数据上报就业系统。
3、各学院要强化就业统计工作,所有纳入已就业的信息上报必须要真实、准确、完整,有规范的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信息,并确保能与联系人取得联系,严防强迫、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等“被就业”现象。
招生与就业处
2018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