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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南师范学院2018届毕业生就业信息报送及核查工作方案

时间:[2018-07-20]  来源:

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核查的通知》(教学司函〔2018〕75号)精神,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届毕业生就业信息核查的通知》(粤教毕函〔2018〕44号)文件要求,为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任务,增强服务意识,切实做好我校2018届毕业生就业信息报送及核查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的和意义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学校争取硕士学位授予权核心目标,建立健全毕业生精准就业服务机制,促进毕业生实现更加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精准把握毕业生就业发展状况,为学校招生、人才培养改革提供数据参考。

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文件精神,统筹做好我校2018届毕业生就业数据统计核查工作,深入细致开展尚未就业毕业生就业服务及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帮扶工作,确保2018年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和总体就业率不低于省平均水平。

三、工作内容

1、做好毕业生生源信息衔接和审核工作

广东省就业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就业信息管理系统”)是广东省教育厅建立的分学生、院系、校级、省级四级用户采集和管理高校学生就业信息的系统,是学校运用信息化手段统计和报送毕业生就业数据的主要来源,各学院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统计和上报毕业生就业信息。

2、规范上报毕业生就业状况

根据教育部及省厅有关要求,初次就业率的数据统计截止时间为9月1日,总体就业率的数据统计截止时间为12月10日。请各学院按照文件要求,安排专人负责,动态跟踪监测毕业生就业状况,将考研升学、出国留学、公务员、选调生、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及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等就业数据,定期(每月10日、20日、30日前)上报“就业信息管理系统”,并及时完成初次就业率(8月28日前)及总体就业率(12月7日前)的数据报送及审查工作。

  3、准确上报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情况

各学院要对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进行逐一摸底排查,了解其就业需求,确保信息衔接工作顺利开展。要做好毕业生离校后动态跟踪服务与精准对接服务工作,各学院要建立未就业毕业生动态档案库,组织实施好“四个一”(开展一次全面排查、进行一次深入谈话、提供一次就业信息、实施一次组织推荐)精准对接服务工作。主动与教育人社部门做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信息衔接和服务接续,针对未就业毕业生未就业的原因进行分析分类,列出毕业生个体或群体名单,对他们及时开展就业形势分析、就业政策宣传、就业信息指导服务、技能培训,通过有效的帮扶活动,积极引导学生早日实现就业。  

4、梳理上报书面工作总结

各学院要将本院2018年度提供精准就业服务、引导和鼓励毕业生基层就业、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措施,未就业及暂不就业毕业生类型及原因分析,自主创业、就业指导服务、就业反馈人才培养等方面的特色、经验和做法,形成书面工作总结于8月26日前报送招生与就业处。

四、工作机制
 
为了保障就业数据信息的有效性、真实性,学校将建立学校、学院、就业工作专职负责人(辅导员、导师、班主任等)“三级就业数据统计的核查联动机制”,各学院要指定专人负责本院的就业数据上报和日常维护,加强数据审核。招生就业处负责各学院上报就业数据的审核。

1、二级学院自查。一是当月上报、当月核实。各学院在每月上报就业数据时,要对拟上交的毕业生就业协议采用信函、电话等方式进行核查,在确保真实的前提下,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后,报招就处。二是在暑假各学院要安排专人对已上交的就业协议进行二次信函、电话核查。确认毕业生是否在岗或更换工作单位,及时更新就业数据;三是在暑假期间各学院组织专人对本院毕业生就业情况进行随机检查,检查无误后上交核查报告。

2、校级核查。一是学校招生与就业处每年将从6月份开始,对各院的就业数据情况,以通告的形式下发至各学院,并用短信通知到各学院分管就业工作负责人。二是根据省厅要求,学校将重点在7、8、11月份开展校级就业统计核查工作。并将核查结果送达各学院。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毕业生就业信息统计工作是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内容,是评估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指标,是深化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反馈招生和人才培养的重要依据。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到毕业生就业信息报送及核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落实“一把手”工作责任制。各二级学院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毕业就业工作,按照“三级联动机制”建立健全就业数据统计报送机制,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本院毕业生就业数据统计报送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的规范、真实、准确。

2、强化意识,责任到位。各学院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上级部门制定的各项统计制度和规定,积极采取措施,层层分工细化责任,层层检查落实,保证就业统计数据真实可信。建立健全就业统计数据台帐和统计档案管理,对于在就业统计、核查工作中弄虚作假、无视工作职责的责任人,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学校将加强对各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增加毕业生就业信息报送核查工作在学校综合目标效能考核权重比例;对工作成效显著的要总结经验、表扬推广,对不履责、不作为的要及时纠正并要求限期整改,对就业率偏低的要进行面对面督导,对就业率统计数据造假、虚报等现象,要追究第一、二责任人的领导责任,并约谈责任人。    

3、讲究方法,务求实效。毕业生就业信息统计工作是一项系统、繁杂的工作,具体负责的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与熟悉业务工作。在收集、上报毕业生就业信息与毕业生沟通的同时,必须要注意工作的方式方法,要各方面沟通,务求实效。各学院要按时间上报数据及工作材料。电子文档上报邮箱:jiuye603@126.com

招生与就业处

2018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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