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 则
第一条 本会定名为体科院十七届学生联合会。
第二条 学生会是一个群众性的组织,在院书记、辅导员等的指导下,在保持最广泛的群众性和组织系统的独立性的同时,本着坚持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原则,依靠全体学生开展有利于学院建设和学生发展的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学生和学院乃至学校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立足于学生,服务于学生。以“最优秀的团队提供最优质的服务”为工作理念,以“团结和引导全院学生,以学习为中心,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为目标,积极开展文艺、体育、日常生活等方面的活动,促进我院的建设。
第一章 任 务
第四条 围绕学校和学院的中心工作,开展各类有益的活动。
第五条 定期召开班干部会议,布置工作任务,确保各项学生工作的顺利完成。
第六条 协助学院搞好各项常规工作,建立良好的校园秩序。
第七条 加强师生、同学之间的信息交流,促进团结。
第八条 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第二章 成 员
第九条 凡我院学生,承认本章程,通过面试赛筛选成功,可申请加入学生会。
第十条 体科院第十七届学生会干部实行竞选制,任期为一年。由书记、辅导员、主席团等根据相应的竞选情况予以提拔。
第十一条 学生会成员须遵守会章,执行学生会决议,完成学生会下发的任务。
第十二条 学生会成员如受过一定的学校处罚,经辅导员、主席团商议后,可劝其退出学生会。
第十三条 学生会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项会议和活动的权利;
(二)对学生工作进行讨论、提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三)向上级充分阐明自己意见、建议和保留意见的权利。
第十四条 学生会成员有以下义务:
(一)遵守本章程,维护学院学生会的团结、荣誉和形象的义务;
(二)积极参与支持学生会的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的义务;
(三)服从上级指导的义务;
(四)密切联系同学,及时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的义务;
(五)在学习、工作上作同学的表率,接受同学的监督的义务。
第十五条 学生成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一)应具备的品质:明礼诚信,严于律己;
(二)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三)勤奋学习,作同学的学习榜样;
(四)关心同学,作同学的知心朋友;
(五)以身作则,作遵纪守法的楷模。
第十六条 学生会成员应具备的基本能力:
(一)学习能力;
(二)组织协调能力;
(三)语言表达能力;
(四)社会交往能力;
(五)观察、思考、预知能力;
(六)创新意识、团队意识。
第十七条 学生会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引导原则;
(二)服务原则;
(三)自主原则。
第三章 组织结构
第十八条 学生会设指导老师一名、主席一名、副主席三名,部门包括办公室、学习部、女生部、外宣部、生活部、体育部、宿管部、维权部,各部设正职部长一名,副职部长一到两名,干事若干名。
第十九条 主席团负责学生会的全面工作,召开学生会会议,负责日常事务的决策和审批,领导协调监督学生会各部的工作;对学生会的工作调整运行进行督促和考察,协助学院处理好学生的工作。
第二十条 各级部长负责很好地完成本部门的日常工作,同时了解其他部门的工作状况,必要时可以给出自己的见解;对学生会的整体运行状况及事项必须熟悉,直至掌握,负责各种文件、报表的制作和管理;处理各项事务,负责干事的协调工作,并做好部门成员考勤工作。
第二十一条 干事要协助部长认真做好所在部门的日常事务,工作过程需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听从指挥;遇到自己不能解决的事情时需与部长商量,但不可越级;若对工作有不同意见,且感觉自己的见解独特适用时,可以直接找分管主席商量。
第四章 档案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 学生会的档案管理工作由主席团与办公室负责;
第二十三条 部门工作档案由各部门自行保管,各部门应指定专门人员管理本部门档案,各部门的档案除本部门自行存档外还需一份电子稿交至办公室存档;
第二十四条 部内档案管理:
(一)大型活动
1、活动前期:
(1)活动策划书;
(2)经费预算表。
2、活动中期:
(1)过程记录(选择性);
(2)相关人员分配及联系方式;
(3)一系列图表:(评分表、节目单等)。
3、活动后期:
(1)活动的总结及不足的整理;
(2)图片、照片、视频资料等归档;
(3)财务整理。
(4)外宣部的及时宣传与报道:
(二)日常活动
1.部长工作计划,工作小结;
2.部员的工作小结;
3.部门的工作条例;
4.部门内部规范表格;
5.部内会议记录。
第五章 例会制度
第二十五条 1.部长会议定期每两周开一次,各部门副部长以上的学生会干部参加,各学生会干部应提前10分钟到场。会议由学生会主席团主持,办公室负责点名考勤并进行会议记录。例会内容为及时汇报工作情况,总结工作中的长处与不足,布置下一步工作安排;
2.各部门定期开展一次部门例会,总结工作中的得失,点评内部成员工作表现,对即将开展的活动进行部内策划和讨论,并制定下一步工作安排;
3.全体学生会每月例会定期召开,总结工作进度,强调优缺点,落实下一阶段安排与计划;
4.每学期开学初,各部门召开各班相关职能班委干部会议,上报主席团。
第二十六条 每次学生会全体大会由办公室提前统一发会议通知,并制定签到表,现场登记到会成员,参会者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不能准时参加会议的学生会成员,须在会议前以书面的形式向主席团请假,并交一份请假单的电子档及打印档给办公室保存;无故缺席会议并未请假三次以上者,由学生会给予批评教育,严重者可予以自动除名。
第六章 请假制度
第二十七条 事前填写请假条并发送给部长,由部长上报主席团,请假单还需打印和电子档一并发送至办公室保存,事后不补假;
第二十八条 干事请假由部长申批,副部长、部长请假由主席团申批;
第二十九条 因公事请假需要由指导工作的负责人签名,不记入考勤;
第三十条 无故迟到、早退累计达三次者,记一次旷勤,旷勤两次以上者取消学生会评优资格;
第三十一条 原则上每个学期请假不得超过三次,否则取消评优资格。
第七章 活动流程制度
第三十二条 由部门例会讨论活动的可行性,经决议通过,拟写详细计划书,并交至主席团等待审批;
第三十三条 主席团及指导老师审核通过后,部门落实策划,计划实施,分工合作,互帮互助;
第三十三条 如有需要场地、经费等,须写明在策划中,交至主席团审批;
第三十四条 过程中主动与主席团汇报活动进程情况,并要有详细的人员分配表,活动进程表(前期,中期,后期);
第三十五条 活动结束,整理小结,各种资料均留档,妥善交至办公室保存;
第三十六条 未经流程的活动出现不良影响与后果,将由擅自发动开展者承担相关责任并予以解释。
第八章 监督和考核制度
第三十七条 活动监督
为了进一步强化学院各部门工作的严谨性、系统性,主席团将对各部门开展的各项活动进行监督考评,具体考评由主席团负责实施。
具体如下:
1.学院的每次活动,外宣部将派出至少一名工作人员分别做出客观详尽的活动记录,其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将每次活动或任务安排情况详细记载。
2.办公室设专人对各次的活动纪录统一存档;
3.活动记录将作为学期考评时评价部门工作情况的重要参考。
第三十八条 主要学生干部的工作标准
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如果在一个学期内没有独立策划并成功组织活动者将予以批评,没有工作业绩仅在本部门挂名、不做事者将予以除名;每次活动各部门负责人必须身体力行,要到活动中锻炼并且指导工作,要认真负责,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同时,还要对本部门成员的工作进行监督与考核,要调动成员工作的积极性。
每学年末由学生会主席团、办公室汇总统计所有考核情况,严格按照以上制度评出3名“优秀部长”和8名“优秀干事” , 并颁发证书以及相应纪念品。正副部长都具有评选“优秀部长”的资格。所有干事具有评选“优秀干事”的资格,此奖项的获得者将作为部长候选人进行重点培养。每学年末由主席团、办公室汇总统计所有考核情况,对学生会内部重点对象进行整顿。
第九章 工作制度
第三十九条 学生会是学生自己的群众性组织,要坚持“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工作原则。
第四十条 学校、学院布置工作、大型活动,由主席团具体分配任务至部门,再由部长对干部再分工,内容对各部长公开、透明化。
第四十一条 为使各部工作更具体,有目的性,开学之初各部将本部全年工作提案以书面形式上交主席团,主席团督促各部们完成各部特色工作。
第四十二条 各部门开展活动前需至少提前一周向主席团提出该次活动方案。
第十章 学生会主要负责人问责制
第四十三条 在日常工作和开展活动过程中实行主要负责人问责制。在各项工作中,各部部长应把具体工作细化到人,分工明确,以便在出现问题时追究责任。如因分工不明造成的事故,责任归咎于各部部长。
第四十四条 责任事故的认定。
1.违反学生会条例及制度;
2.有损学生会形象;
3.未完成布置的任务及工作安排;
4.在活动中出现的突发事件视情况定责并予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四十五条 对于出现责任事故的干部(干事)的处罚。
对于出现的责任事故,视责任事故情况对相应负责人作出处罚,处罚
包括:取消评优资格、撤销相应职务、开除出学生会。出现严重事故,
将根据学院相关管理条例给予处分。
第十一章 奖惩制度
第四十六条
(一)制定原则
(1)有章必究,有奖有惩,奖惩分明,奖惩有度。
(2)本奖惩制度按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进行民主决策,民主评议,组织部考核和主席团意见相结合。
(3)在奖励上要坚持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对犯错误的成员,要坚持思想教育和处分相结合,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4)办公室具体负责学生会干部的日常考核工作,对工作成绩突出和不称职干部按相关规定进行奖惩。
(二)奖惩对象
1、体育科学学院第十七届学生会所有成员
2、奖励分集体奖励和个人奖励
(三)奖励项目
1、设立以下集体奖励
最佳部门奖(系统评优中前三名部门)
2、设立以下个人奖励
(1)优秀部长(3名)
(2)优秀干事(8名)
(四)奖励方式
1、授予荣誉称号
2、通报表扬
3、颁发奖状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学生会保留其修改权。
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解释权体育科学学院第十七届学生联合会。
岭南师范学院体育科学学院学生联合会
二0一九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