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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科学学院党委“三重一大”决策措施

【来源: | 发布日期:2018-04-08 】

为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关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以下简称“三重一大”)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的制度,根据《岭南师范学院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本措施。

一、重大事项决策

主要指涉及学院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关系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包括: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部门会议及文件精神。

(二)制定、调整学院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全局性的重大改革方案和改革措施。制定、调整后勤年度预决算的编制、调整。

(三)党的思想作风和组织制度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党政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干部队伍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大事项。

(四)学院的安全稳定工作、保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五)学院内设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调整以及人员聘用与辞退和年度考核、职称等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六)学院管理措施的制订、修改和废止;奖惩事项的评定和先进集体或个人推荐人选的确定。

(七)重大人身伤害事故、责任事故、突发事件的处理。重大案件涉及党纪政纪的处理。

(八)重要合作和交流事项。

(九)其他重要事项。

二、重要干部任免,包括:

(一)学院中层干部的推荐。

(二)学院后备干部的推荐、选拔。

(三)出席学校党代会和教代会人选的推荐。

(四)其他重要干部和重要机构负责人的推荐。

三、重要项目安排,包括:

(一)大宗物资及设备采购项目。

(二)国内外合作项目。

(三)大型庆典、纪念活动。

(四)其他重要项目安排。

四、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包括:

(一)3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采购或大宗物资和服务采购的论证。

(二)使用年度预算中机动经费5000元以上的支出。

(三)未列入年度预算的临时性特殊项目单项超过5000元的支出,年度预算项目追加投资超过1万元的支出。

(四)其他重大的开支项目。

五、集体决策机制和程序

1、学院“三重一大”事项实行集体决策。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分工会主席列席会议)讨论决定关系学院全局的重大问题,统一领导学院工作,支持院长独立负责行驶职权。

2、“三重一大”事项提交会议集体决策前应认真调查研究,经过必要的论证程序,充分听取、吸收各方面一件。

3、集体决策机构议事规则

(1)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听取与会人员意见,确保决策的民主化、制度化、科学化。

(2)与会人员要充分讨论并分别发表意见,主要负责人应当最后发表意见。会议决定多个事项时,应逐项研究决定。

(3)对于有争议且存在严重分歧意见的事项,如无时限要求,应推迟议决,重新调研,待意见成熟后,再提交会议议决。如有时限要求,应当按照多数人的意见决议,并将不同意见写入会议记录。

(4)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的内容,应按规定统一部署和发布,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严格组织纪律。

(5)学院“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会议记录要做到“五明确”。即:具体事项明确、决策范围明确、决策形式明确、决策程序明确、检查考核人和责任追究方法明确。会议要将决策参与人、决策事项、决策过程、决策结论、工作时效等以会议通知、议程、记录、纪要、决定、备忘录等形式留下文字性资料,并存档备查。

(6)学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执行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会、学院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作为党务、校务公开的重要内容,除了依法应保密的事项外,在适当范围内公开。

六、本决策制度由学院党委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体育科学学院党委

二0一六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