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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科学学院党政领导议事决策规则

【来源: | 发布日期:2018-04-08 】

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岭南师范学院章程》和《岭南师范学院党政会议议事决策规则》,特制定本规则。

一、议事决策原则

1、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坚决贯彻执行学校的决策和校长的决定。

2、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3、坚持群众路线。议事前应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提高工作决策的正确性和科学性。

4、坚持依法治馆,做到规范办馆。

二、党政领导的责权关系

1、院长主持学院全面工作,领导制订学院的发展规划、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及经费预算,并组织贯彻实施。宽长对校长(主管校长)负责,在做出重大工作决策时必须执行请示制度。

2、副院长是院长的助手,协助院长开展工作,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对院长负责,执行院长的决定,主动、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及时向院长汇报工作情况。副院长应积极向院长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有权保留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3、党委书记主持学院党务和思想教育工作,对学院党委负责。党委副书记是书记的助手,协助书记开展工作,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对书记负责。书记、副书记都要认真执行党委的决定,在党委会议上汇报工作情况。书记、副书记都有权保留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4、任何一名党政领导成员都有权通过正常组织渠道向上级组织或领导反映自己的意见。

三、党政领导会议及决策规则

(一)会议时间:一般每两周召开1次。

(二)参加会议人员:会议成员为院长、党委书记、副书记、副院长,学院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并做记录。会议由院长主持,院长如不能出席会议,可指定一位领导召集会议并主持。

(三)会议讨论研究的主要事项:

1、传达贯彻上级的重要会议精神或决定,提出贯彻执行的意见。

2、研究学院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通报有关重要信息。

3、研究决定学院的机构设置与调整、部门负责人的配备。

4、研究制定或修订学院的规章措施。

5、研究解决学院科研项目的申报及涉及教职工利益的问题。

6、研究学院的人才引进与人员调出问题。

7、重大人身伤亡、责任事故、突发事件的处理。

8、院长认为有必要研究的其他问题。

(四)决策规则:党政领导会议就当次会议的主要事项进行广泛深入的讨论,参会领导应认真负责地提出自己的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力求形成共识,最后做出决定。在无法形成统一意见的情况下,由了院长做出决定,并报告主管校长。

体育科学学院党委

二0一六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