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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体育科学学院党委工作的规定

【来源: | 发布日期:2018-04-08 】

第一条为健全党内会议制度和加强党员的思想教育与学习,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党规,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党内会议包括党委全体党员大会、党委委员会议、党支部委员会议及党员的组织生活等,各类会议要按规召开。

第二条 党委党员大会是学院党委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由学院党委书记主持召开,一般按学校党委部署的工作要求召开,学院党委根据工作需要可组织召开。其主要内容包括:

(一)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

(二)选举确定党委委员的候选人人选。

(三)选举确定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人选。

(四)听取、评议党委工作报告。

(五)党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 党委委员会会议是学院党委全体委员参加的会议,由党委书记主持召开,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必要时可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各党支部书记、工会负责人等参加会议。党委委员会会议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及重要领导人讲话精神,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等。

(二)研究制定党委的工作计划、总结及重要活动的部署安排等。

(三)研究部署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四)研究各党支部班子换届工作及自身建设,制定党员发展计划,讨论接受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事项等。

(五)听取、审查并讨论通过各党支部的工作报告、计划、总结,对各党支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六)评选并向上级党组织推荐先进,对犯有错误的党员、不合格党员,提出处理意见。选举党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讨论罢免、撤换不称职的支部委员和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

(七)讨论上级党组织布置的任务和支部委员会提交的其他主要问题。

第四条 党支部委员会议是党支部全体委员参加的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召开,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其主要内容包括:

(一)组织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学校党委的有关文件和决议、决定。

(二)贯彻执行党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决定,制订完成各项任务的措施。

(三)讨论研究支部换届及自身建设,研究制定支部的工作计划、总结及重要活动的部署安排,制定党员发展计划等。

(四)研究部署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开展,听取党员关于思想、工作、学习情况的思想汇报,有针对性地做好党员的思想工作。

(五)讨论违纪党员的处理问题,进行党员鉴定等

(六)党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 党员组织生活是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的党员组织生活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召开,一般每月召开1次。其主要内容包括:

(一)组织开展政治理论学习,传达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党委的有关精神和决议,统一党员干部的思想、意志及行为等。

(二)进行党员民主评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帮助党员发扬成绩、克服缺点、纠正错误,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推选各类先进的候选人。

(四)党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党课教育是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和基本经验等教育的一种主要形式,是党总支、党支部活动的主要内容。党课教育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党员应全部参加,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也可以吸收他们听党课,进行有计划的培养。其主要内容包括:

(一)对党员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

(二)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和基本经验的教育。

(三)结合学校中心工作对党员进行形势任务教育。

体育科学学院党委

二0一六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