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助学金制度的目的是使真正困难而又德、智、体得到全面发展的优秀家庭困难生得到党和政府的资助,体现党和政府对优秀困难生的关心和温暖,为使这项工作在透明、公平、公正的环境下进行,根据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奖、助学金”评选、评审、公示制度。
一、评选、评审领导小组
组长:郑晓辉
副组长:刘天明、莫毅、伍文海、陈静
组员:各班班主任、各班班长、团书记及学生代表
二、组织领导
1、各年级“奖、助学金”的评选;
2、各班符合条件的同学参照《岭南师范学院“各类奖、助学金”评选办法自行决定是否申请参评》;
3、参评同学向各自班级提交参评材料和申请;
4、各班级评议小组按照学校有关评选制度和办法对本班同学提交的参评材料和申请进行审核、评议;
5、各班级评审小组将评审结果和名单提交给年级辅导员,再由辅导交给学院评议,评审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再作进一步评议,最后确定班获奖名单;
6、将评选、审议最终结果对外张贴公示5天。
7、将公示无异议的获奖名单提交学校参评、参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