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体育科学学院学生工作的规范化建设,提升学工办的工作质量与水平,特制定学工办工作例会制度。
第1条.学工办的工作例会因会议任务的不同而分为;学期工作例会、专项工作会议和日常工作例会三个方面。
第2条.学期工作例会是指开学前的学期计划工作会议和学期结束时的总结工作会议。
2.1学期计划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向各班主任和年级主任通报学生基本情况;对辅导员工作进行调整性分工(辅导员实行工作任务周期轮换制,以全面培养辅导员的工作能力);研讨本学期的各项主要工作;通过学院团委、学生会、学生党建和学工办的学期工作计划。
2.2学期总结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回顾本学期的各项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检讨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通过学院团委、学生会、学生党建和学工办的学期工作总结;研究布置假期的专项工作。
2.3学期工作例会的筹备工作由学工办主任、副主任负责;正式会议分别在学期开学前3天内召开和在学期结束前1周内召开;由学工办主任主持并做主题报告,各分管辅导员作专项工作计划或总结报告;会议参加人员:院学工办全体成员、各年级主任、班主任、助理班主任,特邀学院党委书记和学院办公室主任参加。
第3条.专项工作会议内容包括:新生入学报到、入学教育、军训工作;学生党建工作;毕业生教育、离校工作;清理学生欠费及特困生帮扶工作;三下乡社会实践工作;学风建设与考研服务工作;紧急事务处理等各项专题性工作研究。专项工作会议的任务是:贯彻落实学校,学院专项工作布置,明确专项工作的方法,措施及效果督查,出台向上级领导和部门的汇报材料或报批方案及总结材料等。专项工作会议由学工办副主任负责筹备,由学工办主任主持会议。
第4条.日常工作例会主要是研究周工作安排和周工作小结。周工作安排例会在周二上午9:00后召开;周工作小结会在周五下午4:00后召开。日常工作例会一般由党委副书记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