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法〔2024〕12号
校内各二级单位:
为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青少年宪法法治教育,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九届全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组织开展“第九届全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自通知公布之日起至12月底。
二、参与对象
全校师生
三、活动内容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宪法法治教育,弘扬宪法法治精神,普及宪法法治知识,培育宪法法治观念,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二)学习重点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重点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青少年宪法法治教育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2.结合爱国主义教育深化宪法教育。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 周年为契机,将爱国主义教育与宪法法治教育相结合,教育引导学生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相统一,立志听党话、跟党走,立志扎根人民、奉献国家。
3.加强宪法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民法典教育为重点,宣传与青少年日常学习生活及健康成长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主要活动
1.组织实施“宪法卫士”行动计划。2024年6月,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下称普法网)设立第九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宪法卫士”专栏,分学段(以2024年9月开学后学生所在年级为准)为大学生免费提供在线学习资源,完成学习任务并达到要求的学生将被授予“宪法卫士”标识。各二级学院要加强组织动员,不断提升大学生参与宪法学习活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学生的学考情况将作为全国学讲宪法活动总决赛广东省成绩的重要参考。
(1)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
(2)参与对象
全体在校生
(3)参与流程
2023年已注册使用的院系管理员账号、班级管理员账号及导入的学生账号仍可继续使用,无需重新注册,如有变动请及时联系上一级管理员进行变更(2020级学生在系统中处于毕业状态,无须参加本次活动,2024级新生待2024年9月开学后由所在院系管理员、班级管理员协助完成注册认证,然后进行学习和答题活动)。2024年9月后仍在校的学生,其账号已自动更新至2024年9月后学生所在年级,为提高学生账号安全,普法网管理平台已将学生账号登录密码升级为随机的8位新密码,默认密码不再是学籍号后六位,学生账号默认密码需院系管理员、班级管理员在导出的账号列表(登录普法网管理平台后页面左侧操作栏——校园管理——班级管理——导出)中查看。各位院系管理员、班级管理员请注意,学生账号每次导出时均会生成全新的初始密码,前次导出时的密码将自动作废,如账号密码已下发学生,请勿随意二次导出。
(4)学生用户参与活动
①账号为学生手机号码或身份证号,登录密码已自动升级为随机的8位新密码,学生可从所在学院的班级管理员处获取自己的新密码,以老师导出信息为准。
②登录学习。学生可通过登录“青少年普法”微信小程序或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https://static.qspfw.moe.gov.cn/xf2024/index.html)参与学习。
③所有主题完成后,需要通过综合评价,综合评价结果为“金牌”或“银牌”即表示完成活动。
④申报学校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完成活动的学生可按规定申报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听创类课程,并赋予相应第二课堂分数加分。
(5)有关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本次学法活动,按照相关要求组织本院学生线上学习答题活动,确保本院一、二、三年级学生参与率达100%,四年级学生参与率不低于95%。
2.组织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比赛活动。学校以本次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和法治素养竞赛活动。
(1)演讲比赛
学校组织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活动,各二级学院分别遴选2名优秀选手参加校内选拔赛,学校组委会将组织评委对选手演讲视频进行评比,选出1名最优秀的选手代表学校参加省级比赛。
①演讲主题:围绕宪法进行演讲。
②演讲要求:演讲题目和体裁不限,时长不超过6分钟,不使用背景音乐,普法网提供比赛背景板电子文件供选手免费下载使用(附件1)。
③评分标准:满分100分,其中演讲内容占40%,语言表达占35%,仪表形象占15%,演讲效果占10%。
④资料报送:一名选手录制一个视频文件,视频格式为MP4,视频大小为600MB以内,并以“选手姓名+学院”命名。
请各二级学院于8月15日前将选手信息表(见附件2)和参赛作品电子版发至邮箱gfcfgk@126.com。
(2)法治素养竞赛
组织开展青少年学生法治素养竞赛。在广泛组织宪法学习的基础上,根据学校实际,围绕宪法,结合选举法、国家安全法、监察法、港澳基本法等内容,组织开展校级法治素养竞赛活动,学校组委会将根据竞赛成绩选出1名最优秀的选手参加省级比赛。
①竞赛时间:9月初(具体比赛时间另行通知)
②竞赛内容:宪法、选举法、监察法、国家安全法、港澳基本法等内容。
③答题时长:90分钟。
④竞赛题型:选择、填空、判断等。
校级演讲比赛和法治素养竞赛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名,最优秀的选手将被推荐参加省赛。
3.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结合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省教育厅将于12月上旬组织开展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和“宪法晨读”活动。届时,我校将设分会场,组织师生参与“宪法晨读”活动,各团学组织可及时连线网络直播平台,积极参与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具体活动另行通知)
4.法治教育精品资源征集活动。根据教育部相关工作要求,开展优质法治教育资源征集活动,被采用的作品将在普法网展示,并择优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展示、颁发采用证明。具体要求详见普法网(https://qspfw.moe.gov.cn/html/notice/20240701/21885.html),有关参赛作品师生按通知要求自行提交。
5.组织学讲宪法“网络风采展示”活动。普法网开设学讲宪法“网络风采展示”平台,学生通过普法网完成2024年“宪法卫士”行动计划相应年级在线学习任务后,方可参加网络风采展示活动。活动细则和要求详见普法网(https://qspfw.moe.gov.cn/html/notice/20240701/21884.html),有关参赛作品学生按通知要求自行提交。
6.宪法主题歌曲传唱活动。以本次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宪法伴我们成长》主题歌曲传唱活动,拍摄歌曲传唱MV,优秀作品将会通过普法网和新媒体平台展示。具体要求详见普法网(https://qspfw.moe.gov.cn/html/notice/20240701/21885.html),有关参赛作品师生按通知要求自行提交。
四、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组织开展“第九届全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组委会,负责统筹协调有关工作。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卢 勃
副组长:郭和才
成 员:党委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学生工作部、教务处、团委及各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主要负责人。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挂靠规划与法规处,负责具体工作推进落实,由郭和才同志兼任主任,谢统年同志担任副主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把宪法学习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高度重视、提前部署,细化责任分工,落实条件保障,引导广大干部师生积极参与,推动宪法法治教育广覆盖、见实效。
(二)力戒形式主义。各单位要积极引导广大干部师生及时了解并广泛参与相关活动,要将学讲宪法有关活动和日常教学、课外活动、社会实践等有机融合,要着力改革创新,不断探索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学习方式,力戒形式主义,避免增加干部师生负担。
(三)创新方式方法。各单位要结合学生身心发展规律、认知特点和实践需要,采取更多学生喜闻乐见的教育方式,增强法治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坚持正面引导为主,让宪法精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浸润学生心灵。要将法治融入办 学治校全过程,营造校园法治环境,实现制度育人、管理育人、文化育人。
(四)及时报送材料。各二级单位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并于9月5日下午5点前将本单位开展情况电子版(包含文字、图片)发送至规划与法规处法规科电子邮箱gfcfgk@126.com。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规划与法规处联系,联系人:林学科;联系电话:3183963。
附件1:第九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背景板
附件2:第九届广东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校级比赛推荐选手信息表
学校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