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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国家宪法日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01 发布者: 浏览次数:


规法〔2025〕21号

 

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加强宪法法治教育,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2025年12月4日,教育部将在北京设立主会场,在各省设立分会场,组织开展全国学生“宪法晨读”活动。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 2025 年广东省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组织开展2025年国家宪法日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宪法深入人心。

二、活动内容

组织开展2025年国家宪法日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

三、活动时间

2025年12月4日上午10:00—11:20

四、活动地点及安排

1.学校主会场(国际会议厅)

学校在国际会议厅设立校内主会场,同步视频至教育部主会场。参会人员为分管法规的校领导,党委办、院长办、宣传部、教师工作部、学工部、安保处、校团委主要负责人,规法处相关人员,二级学院辅导员代表各1名、学生代表各5名。(请各二级学院辅导员组织学生代表在09:45前入场完毕,提前熟悉现场下发的宪法晨读内容,参会学生必须确保能全程参会)

2.校内分会场(各二级学院会议室、教室或学生宿舍区)

各二级学院根据自身实际在本院会议室等场所设立分会场,组织学生通过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https://static.qspfw.moe.gov.cn/2025xfr/index.html)收看网络直播,同步跟读跟唱;其余学生可在宿舍区分散观看。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2025年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是“宪法宣传周”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落实,及时组织师生观看,切实提升宪法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宪法教育有机融入升旗仪式、主题班会、社团活动,着力培育学习宪法、尊崇宪法的校园法治文化。

2.加强宣传,及时报道。各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展示活动亮点和教育特色,推动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广覆盖、见实效,努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活动结束后,请各二级学院于12月4日下午17点前将参与“宪法晨读”活动的学生人数、活动开展情况(500字内)及3-5张代表性照片或视频发送至规法处法规科电子邮箱gfcfgk@126.com,联系人:林学科,联系电话:3183963。

 

附件:宪法晨读内容

 

规划与法规处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