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法〔2024〕1号
校内相关单位:
根据《高等教育“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中关于开展学校年度自评的要求,学校需在3月1日前报送2023年度“冲补强”自评报告,现将提交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评报告内容
围绕《岭南师范学院“粤东西北高校振兴计划”建设方案(2021-2025年)》,对学校2023年度“冲补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主要包括:开展“冲补强”建设情况、年度建设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主要工作成效亮点、存在困难和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计划。(详见附件:自评报告模板)
二、工作任务分工
(一)学科建设(科研处)
(二)人才培养(教务处)
(三)师资队伍建设(人事处)
(四)科研创新(科研处)
(五)体制机制改革(规法处)
(六)国际及粤港澳交流合作(国交处)
(七)汇聚社会资源能力(财务处)
(八)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校办)
(九)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财务处)
(十)重点建设学科建设情况(教科院、化学院、物理院)
三、有关工作要求
请以上单位对照模板完成自评报告,同时,请校办、组织部、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财务处、国交处对照建设方案提供500字左右的2023年体制机制改革自评材料,以上材料在1月19日上午11:30前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规划与法规处规划科(紫荆楼310-1),电子版以“单位名称+‘冲补强’2023年度自评报告材料”为题发至ghyfgc310@126.com。联系人:付怡,联系电话:3183727。
附件:自评报告模板
规划与法规处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