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法〔2023〕29号
校内各单位及教职工:
为统筹法治理论研究和实务工作领域专家资源,充分发挥其对法治工作的参谋智囊和智力支持作用,进一步推动加强新型高端智库建设,中共湛江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遴选全面依法治市咨询专家,根据《关于遴荐湛江市全面依法治市咨询专家的函》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荐对象
专家库由政治立场坚定,具有国际视野、创新思维及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熟悉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在相关领域或行业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专业智识等方面的专家学者和有较高声望的实务工作者组成。根据来函精神(附件1),我校可遴选推荐法学研究领域的专家。
二、遴荐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尊崇法治,廉洁自律,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三)具有国际视野、创新思维及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熟悉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在相关领域或行业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专业智识,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相应领域的副教授以上职称或者是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2.在法律实务领域具有丰富实务经验并在行业内享有较高影响力,从业年限满8年,或者从事律师执业10年以上的律师。
(四)热爱决策咨询论证工作,愿意加入专家库,承诺以独立身份参加咨询论证活动。
(五)身体健康,原则上年龄不超过 70周岁,退休专家须仍持续活跃在专业领域。
三、工作内容
1.参与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阐释和宣传培训工作,参与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
2.参与地方立法工作和全面依法治市有关制度建设。
3.参与重大法律问题、司法案例研究,对疑难、复杂和新类型案件提供咨询意见。
4.参与矛盾纠纷化解、行政调解、行政复议等工作。
5.参与涉外法治研究、涉外法律体系建设、涉外法律服务交流、商事仲裁制度改革等。
6.参与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和普法宣传。
7.根据工作需要,对有关咨询事项提供意见,参与有关会议、调研等活动。
四、材料报送
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参与遴荐的专家填写好附件3《湛江市全面依法治市咨询专家申报表》及附件4《湛江市全面依法治市咨询专家承诺书》,粘贴好照片,在签名处签名,同时附上相应的可编辑的word文档及相应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执业资格等有关工作的证明材料和证明专业技术能力的获奖证书、学术论文的扫描件,要求pdf格式。上述材料的纸质版于2024年1月5日前提交至规划与法规处法规科(紫荆楼310-3室),电子版发至邮箱gfcfgk@126.com,由学校汇总后遴选推荐。联系人:林学科,联系电话:3183963。
附件:1.遴荐人选相关单位列表
2.湛江市全面依法治市咨询专家库联络员回执
3.湛江市全面依法治市咨询专家申报表
4.湛江市全面依法治市咨询专家承诺书
规划与法规处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