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师继教〔2021〕168号
校内有关单位:
《岭南师范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外聘教师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岭南师范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管理办法(试行)》《岭南师范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管理规定(试行)》《岭南师范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考核实施办法(试行)》于2021年11月4日第17期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继续教育学院反映。
岭南师范学院
2021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