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师教务〔2021〕149号
校内各单位:
《岭南师范学院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岭南师范学院本科生学业预警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岭南师范学院本科生学业导师管理办法(试行)》等3份制度文件已经于2021年9月2日第13期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教务处反映。
岭南师范学院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