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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6年度举办国际会议及粤港澳台会议计划的通知

时间:[2025-11-01]  来源:

校内各二级单位:

为加强我校国际学术交流活动管理、做好2026年预算编制工作,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现启动2026年度举办国际会议及粤港澳台会议计划申报工作。请各二级单位结合学科发展与国际合作需要,科学制定办会计划。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范围与界定

国际会议是指由学校或校内二级单位在华举办(含主办、合办、承办)的,与会者来自3个或以上国家(含中国)的会议。主要包括:国际组织委托中国有关机构举行的年会、例会及其他会议;综合性国际组织在华举办的各类会议;涉及某一专门学术领域或为某一课题举办的国际研讨会等。

港澳台会议是指由学校或校内二级单位在我国境内举办(含主办、合办、承办)的,与会代表仅涉及中国大陆及港澳台三地的会议(含论坛、研讨会、报告会、交流会等)。

二、总体要求

1.所有拟于2026年度举办的国际会议及粤港澳台会议,须统一纳入本次报送计划,经学校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后续报批流程。未列入年度计划的会议,原则上不予受理。

2.各单位申报会议计划时,须以推动事业发展为指向,对会议举办的必要性、可行性、预期成效等进行充分论证,确保会议的针对性与实效性。计划须经本单位内部议事决策组织(如党政联席会等)集体研究并表决通过,上报时应一并提交会议纪要等决策证明材料。

3.计划审核通过后,主办单位须严格按规定时限提前提交正式申报材料:举办国际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6个月(不含节假日)向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提交材料;举办粤港澳台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3个月(不含节假日)提交材料。

4.计划以线上形式举办的国际会议及港澳台会议,其审核与报批程序均参照线下会议相关规定执行。

5.会议所需经费须纳入主办单位、各参与单位的年度预算,明确经费来源与分摊方案,确保经费落实到位、使用规范。严格执行学校预算管理“先定事项再议经费、先有项目后有预算、先有预算再有执行、没有预算不得支出”的要求,强化预算刚性约束。

三、报送要求

请各二级单位据实填写《岭南师范学院2026年度举办国际会议计划表》(附件1)与《岭南师范学院2026年度举办港澳台会议计划表》(附件2),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签字、并与所有附件材料一并加盖公章后,于2025年11月14日(星期五)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至国交处(第五教学楼A栋321室),电子版请同步发送至邮箱:lnugatzh@163.com。

联系方式:

颜老师3183217(国际会议);徐老师3182162(港澳台会议)

附件:1.岭南师范学院2026年度举办国际会议计划表

          2.岭南师范学院2026年度举办港澳台会议计划表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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