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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6年度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的通知

时间:[2025-11-01]  来源:

校内各二级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的相关规定,以及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规范和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做好2026年预算编制工作,请各二级单位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做好2026年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范围与界定

因公临时出国(境)是指受学校派遣,以执行公务为目的,时间不超过90天的非个人支付费用的出国(境)活动,包括组团项目、参加校外组团派出项目及友好访问、交流、合作、参加国(境)外学术会议、国(境)外培训等临时出国(境)任务。

二、总体要求与原则

1.各单位应坚持“注重实效、按需派出、量力而行、精简节约”的原则制订2026年度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计划须经本单位内部议事决策组织(如党政联席会等)集体研究并表决通过,上报时应一并提交会议纪要等决策证明材料。

2.各单位申报计划时,须以推动事业发展为指向,对出访任务的必要性、可行性、预期成效、人员构成等进行充分论证,确保任务的针对性与实效性。

3.严格落实学校预算管理“先定事项再议经费、先有项目后有预算、先有预算再有执行、没有预算不得支出”的要求,强化预算约束,确保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执行的严肃性。

4.未列入2026年度学校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的团组,原则上不予受理。

5.严格执行因公临时出国(境)相关规定,从严控制一般性团组的规模、在外天数和出访频次。一般性出国团组人数不超过6人,在外停留时间按以下标准执行:一国不超过5天,两国不超过8天,三国不超过10天(以中国口岸出入境时间为准);一般性赴港澳团组人数不超过8人,在每个地区停留不超过3天;一般性赴台团组在台停留时间不超过7天。

6.赴国(境)外参加学术交流的团组,其规模不受限制,在外停留时间依会议日程确定。参会人员须满足论文被会议收录并安排宣读或作报告的条件,并在报批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此类出访经费仅限于个人科研项目经费,申报前须与经费归口管理部门落实经费事项。

7.各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须明确经费来源并确保符合经费使用范围的要求,相关支出应纳入各单位2026年度预算。学校对一般性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经费实行总额控制、严格管理。

8.学校及各二级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

9.年度计划执行过程中,如因工作需要调整或增补计划的,需填报《岭南师范学院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变动申报表》(附件5),按规定程序报批;如变动涉及预算调整,须在申报前完成预算调整审批手续。

三、报送要求

请各二级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填写《岭南师范学院2026年度因公临时出国计划表》(附件1)、《岭南师范学院2026年度因公临时出国团组预算支出明细表》(附件2)、《岭南师范学院2026年度因公临时赴港澳台计划表》(附件3)、《岭南师范学院2026年度因公临时赴港澳台团组预算支出明细表》(附件4),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签字、并与所有附件材料一并加盖公章后,于2025年11月14日(星期五)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至国交处(第五教学楼A栋321室),电子版请同步发送至邮箱:lnugatzh@163.com。为便于工作联系,请已报送2026年度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的团组指派一名联系人加入QQ群(申请时备注团组名称及个人姓名)。

联系方式:

颜老师3183217(因公临时出国);徐老师3182162(因公临时赴港澳台)

因公临时出国团组QQ群:590441348

因公临时赴港澳台团组QQ群:931206534

附件:1.岭南师范学院2026年度因公临时出国计划表

          2.岭南师范学院2026年度因公临时出国团组预算支出明细表

          3.岭南师范学院2026年度因公临时赴港澳台计划表

          4.岭南师范学院2026年度因公临时赴港澳台团组预算支出明细表

          5.岭南师范学院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变动申报表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5年10月31日

上一条:关于报送2026年度举办国际会议及粤港澳台会议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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