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巡考安排的通知

    作者:肖艳丹 发布时间:2023-12-29 浏览次数:

    教务〔2023〕161号

    校内各单位:

    本学期期末集中考试安排在2024年1月2-12日进行,为严肃考风考纪,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实行学校领导、督导巡考、交叉巡考、教务处巡考及二级学院巡考多级巡考制度,并于本学期首次启动了视频监控巡考。各类巡考安排如下:

    一、校领导巡考:1月4日,校领导带队巡考。

    二、督导巡考:由教学发展与质量测评中心安排。

    三、交叉巡考:1月2日-12日的白天考试时间,在第一、三、四、五教学楼安排各学院副书记和主管教学副院长混合编队巡考。编队情况及巡考时间地点安排见《2023-2024-1学期期末考试巡考工作安排表》(附件1)。

    四、教务处巡考:主要对校领导巡考和交叉巡考以外的考场进行巡考,也巡查其他考场,实现考试期间巡考工作的全覆盖。

    五、二级学院巡考:由各二级学院自行安排,巡考员一般为学院领导、学院教学督导等,对本学院开出课程的考试及学生参加的考试进行巡查。

    六、视频巡考:由网信中心提供技术支持,教务处、教学发展与质量测评中心另行安排工作人员在线巡考。

    巡考员应按照《岭南师范学院巡考员工作职责》(附件2)认真开展考试巡考工作,检查监考员准时到位情况、考场纪律和监考员执行情况,并如实填报《2023-2024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巡考工作检查表》(附件3),巡考结束后交各教学楼教室管理科办公室(第一教学:榕楼101室;第三教学楼210;第四教学楼C610;第五教学楼A栋216)。

    考试巡考是考试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请各位巡考员认真履行职责,认真做好巡考工作,确保考试工作有序进行。巡考过程中若有特殊情况请及时向教务处反馈,电话:3183951,梁老师、甘老师。



       附件1:2023-2024-1学期期末考试巡考工作安排表

       附件2:岭南师范学院巡考员工作职责

       附件3:2023-2024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巡考工作检查表

       附件4:2023-2024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各二级学院领导小组成员汇总表



    教务处  教学发展与质量测评中心  学生处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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