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4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考情通告(一)

    作者:魏志华 发布时间:2024-01-04 浏览次数:

    教务〔2024〕001

    本学期期末考试于2024年1月2日-12日间开展。学校安排了校领导带队巡考、职能部门巡考(教务处和教学发展与质量测评中心教学副院长与副书记混合组队巡考、二级学院巡考等多级巡考,确保本学期期末考试规范、有序进行。2日上午,学校党委兰艳泽书记深入期末考试现场进行巡视。开考以来,教务处、教学发展与质量测评中心、各二级学院也认真落实了巡考。综合各巡考小组反馈,期末考试整体有序,但巡考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特此通告如下:

    1.2日上午有监考教师未按时到场监考,造成3级教学事故,已按规定流程处理。全校教师要引以为戒,确认好监考任务,按规定做好考试组织与监考工作。

    2.个别教师对考试和监考员职责和考试要求不熟悉。如有要求学生提供身份证参加考试(自2022-23学年起,期末考试统一要求学生必须携带学生证或校园卡参加考试)、监考过程中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等。教师要加强对监考人员职责、学生考场违纪/作弊认定及处理办法等文件,以及《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考试的通知》的学习,做好监考工作。

    3.有学生对期末考试准备不充分。学生不按要求带证件参加考试、迟到现象时有发生;英语考试中有学生听力设备准备不充分,因设备异常影响个人考试等。学院要做好学生考试再动员、再提醒。

    4.第三、第四教学楼过道出现地砖鼓起和裂开现象。师生路过要注意安全,后勤管理处要尽快做好维修维护。

    本学期期末考试期间一共安排考试1569场次,考生83228人次。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向全体师生做好提示和警示工作。教师要规范监考,学生要诚信赴考,在后续的监考和考试中杜绝不规范现象。各巡考队伍要按要求履职尽责,为期末考试的有序进行提供保障。

     

      教务处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