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4〕19号
校内各单位:
根据《岭南师范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2021年修订)》《岭南师范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2022修订)》文件精神和《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度第一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教务〔2023〕147号)的工作安排,经学生本人申请,二级学院考核,教务处复核,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同意2023级夏紫菱等211名同学转专业(名单见附件)。转专业的学籍异动将于2023-2024学年的第二学期正式生效,请各二级学院做好转专业学生课程调整等相关工作。
附件: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转专业学生名单
教务处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