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4〕29号
校内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级和校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教务〔2023〕130号)及《岭南师范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教务处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校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以下简称“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经教师申报、专家评审、学校审定,拟同意“图形设计”等27个项目验收结论为通过,准予结项;“真空技术与装备产业学院”等3个项目为暂缓通过;“书法临摹与创作(师范类)-隶书教程”等5个项目为延期一年结项;“教师语言艺术”在线课程1个项目撤项(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3月26日—2024年3月30日。公示期内,如对本次公示的项目有异议的,请以信函、电子邮件或电话等形式向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提供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签署本人姓名,提供工作单位名称、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否则恕不受理,教务处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联系人:王老师,3183042;黄老师,3183348。
邮箱:jiaoyanke66@126.com。
附件:2023年度校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结项验收结果汇总表
教务处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