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4〕88号
校内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教高〔2023〕1号)、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教高〔2012〕9号)(附件1)、《教育部本科专业目录》(2024版)(附件2)、《岭南师范学院专业建设管理办法》(岭师教务〔2020〕255号)等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2024年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面向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和地方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推动我校积极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深化学科专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建设高质量高等教育体系。
(二)工作原则
服务国家发展。以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导向,想国家之所想、急国家之所急、应国家之所需,建好建强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急需的学科专业。
突出优势特色。以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为引领,做强优势学科专业,形成人才培养高地;做优特色学科专业,实现分类发展、特色发展。
强化协同联动。加强教育系统与行业部门联动,加强人才需求预测、预警、培养、评价等方面协同,实现学科专业与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相互匹配、相互促进。
(三)工作目标
优化调整学校学科专业布点,新设一批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学科专业,淘汰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学科专业;建好国家级和省级一流专业点;形成一大批特色优势学科专业集群;建设一批未来技术学院、现代产业学院、卓越工程师学院,建成一批专业特色学院,人才自主培养能力显著提升,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结构更加协调、特色更加彰显、优化调整机制更加完善,形成高水平人才自主培养体系。
(四)申报要求
申报备案的新专业须为2023年已完成预备案的专业,且专业名称和有关内容须与2023年相同或相近。因此,我校符合条件的专业为商学院的数字经济专业、机电工程学院的机械电子工程专业。
原则上,每个单位申报1个新专业必须撤销1个专业,每个单位的专业调整数不超过1个。
申报单位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附件3)申请设置新专业,设置专业质量达不到《标准》基本要求,省厅将不予备案。
申报专业名称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版)为准,原则上不接受目录外专业的申报。
二、申报程序
(一)报送申报材料
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附件4)一式31份;
2.平台填报表格(附件5)一式1份(电子版);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汇总表(附件6)一式1份。
请相关单位依据文件要求准备以上材料,并于7月1日上午11:00前将附件4、6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紫荆楼401—4),同时将附件4、5、6的电子版材料发至:jiaoyanke66@126.com。
(二)校内专家评议
为保证2024年本科新增专业顺利进行,学校决定按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文件要求,由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评议。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程序:
(1)专业负责人汇报(PPT演示汇报,时间不超过10分钟);
(2)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提问、专业负责人及单位领导答辩(时间不超过20分钟)。
(三)校内公示
经学校审议通过的申请备案专业,向社会公开公示新专业申报材料,公示时间为一周。
(四)平台填报
申报材料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指导申报专业负责人于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与服务平台(https://gdjy.moe.edu.cn/)填写申报材料,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联系人:莫老师,3183042。
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
2.教育部本科专业目录(2024版)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
5.平台填报表格
6.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备案专业)申请汇总表
教务处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