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级黄泽泰等9名同学申请延期毕业的通知

    作者:许永达 发布时间:2024-09-07 浏览次数:

    教务〔2024〕119号

    校内各单位:

    根据《岭南师范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2021年修订)》(岭师教务〔2021〕27号),对于在标准修业年限内未能完成学业的学生可申请延长修业期,延长修业期内须按学年缴纳学费等有关费用并进行注册,编入下一年级对应班学习。经学生本人申请,二级学院及教务处审核,同意2020级黄泽泰等9名同学的延期毕业申请(详情见附表)。请校内各相关部门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教务处      

    202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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