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授予陈凤莹等3名继续教育系列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公示

    作者:许永达 发布时间:2024-06-12 浏览次数:

    教务〔2024〕7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广东省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实施细则》及《岭南师范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定,决定授予陈凤莹等3名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现予公示。

    具体授予学士学位情况如下:

    授予陈凤莹同学工学学士学位;

    授予黎鹏同学艺术学学士学位;

    授予赵紫晴同学文学学士学位。

    公示期为2023年612日至618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信函、电子邮件或电话形式向继续教育学院反映。成人高等教育类联系人:彭老师,电话:3182577,邮箱:29371739@qq.com;自学考试类联系人:吴老师,电话:3182465;邮箱:916441786@qq.com。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提供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实名反映,提供工作单位名称、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否则将不予受理。继续教育学院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岭南师范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