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4〕127号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会议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新时期教师队伍建设的战略部署,振兴教师教育,发挥优秀典型案例的示范带动作用,助力各师范专业凝练教师教育特色,培育优秀教学成果,引领面向未来的教育,根据广东省“新师范”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开展“新师范”建设优秀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决定开展“新师范”建设优秀案例征集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案例内容
2018年广东省“新师范”建设启动以来,对接新时代国家需求,围绕“新师范”建设主题的具有典型性、示范性、创新性、影响大的新成果。案例需基于对广东“新师范”建设相关文件精神的深刻理解,具有体制机制的创新,内容涵盖但不限于:师范生特色培养、教师培训、协同育人、虚拟教研室教研、本硕博一体化培养、职前职后一体化建设、“双百行动”教育帮扶等。
二、有关要求
1.请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案例遴选工作,按照申报案例内容要求,认真做好优秀案例推荐工作。教务处、教发评中心、教师教育学院等单位至少报送2篇案例,二级学院每个师范专业至少报送1篇案例。教务处组织专家遴选上报,广东省“新师范”建设指导委员会将组织专家对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结集出版,并颁发优秀案例证书。
2.优秀案例包括简介、问题、举措、成效等内容,字数5000字左右,填报格式参照附件1。
3.请于2024年11月1日前将优秀案例和附件2汇总表发送至邮箱zcj294012@163.com 。
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3183433 。
附件:1.“新师范”建设优秀案例填报格式
2.“新师范”优秀案例汇总表
教务处
“新师范”研究中心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