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5〕14号
校内各单位、各位同学: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纲要》《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新时代高等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要求,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发展素质教育,深化学校公共艺术课程建设,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结合学校实际,学校决定在通识教育选修课程“艺术审美类”模块中开设1门艺术限选课程《基础乐理与合唱艺术》,自2024级(寸金校区)开始试行,每名学生必须选修。现组织开启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选课工作,具体选课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信息
课程名称:基础乐理与合唱艺术,学分:1学分。教学周:3-10周,教学班:52个。
课程团队:课程教学团队由音乐与舞蹈学院16位教师,60位音乐学和音乐表演专业学生助教组成。
课程目标:本课程旨在通过合唱艺术的形式,提升大学生的音乐素养和审美能力,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创造力,以及对音乐及合唱艺术的兴趣和热爱。
二、选课对象
2024级学生(寸金校区)。
三、选课时间
2025年3月6日(周四)9:40-24:00。
四、选课要求
(一)本次开设52个教学班,每个教学班学生容量100-110人。2024级(寸金校区)学生每人必选1门次,音乐与舞蹈学院学生免选。
(二)课程选定提交后若确实需要更改,请在选课开放时间内自己在网上更改,更改时要选“退选”原选课程,再重新选择课程。
(三)选定课程后请退出登录。
(四)此次选课仅任课教师和上课时间不同,各位同学根据本学期学习安排选择合适的上课班级进行选课即可。选课结束后请及时通过正方系统课表查询课程,并按照课表安排主动参加学习。
教务处
音乐与舞蹈学院
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