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广东省学校非遗项目交流展示活动的通知

    作者:翟童 发布时间:2025-08-14 浏览次数:

    教务〔2025〕89

    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的通知》《广东省促进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要求,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广东省学校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交流展示活动的通知》精神,我校拟推荐4项非遗作品参加广东省学校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交流展示活动。

    一、作品要求

    (一)形式要求

    报送作品应以现有作品为基础参与活动,作品主题鲜明,内容健康向上,艺术形式不限,适合在规定的空间展示。鼓励选手使用人工智能及数字技术进行创作及展示。

    (二)作品分类

    1.传统美术类、技艺类非遗:主要包括雕刻、印染、编织、刺绣、剪纸、年画、麦秆剪贴、泥塑、面塑、灯彩、挑花等;

    2.表演类非遗: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含曲艺)等;

    3.体艺类非遗:包括体育、游艺、杂技等;

    4.数字类非遗:包括结合AIGC进行创作、设计等;

    5.教学研究类非遗:包括教学案例、教学研究文章等。

    二、申报数量

    根据省厅安排,各学院实行限额申报,音体美学院每个学院限报2项,其他学院限报1项,请各单位积极择优推荐申报。

    三、作品报送

    (一)作品格式要求

    作品报送格式及要求详见《广东省学校非遗项目交流展示活动方案》(附件1)。

    (二)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于9月10日前将《广东省学校非遗项目交流展示活动报送作品信息表》(附件2)、申报作品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wzj4015@163.com,纸质版材料(加盖单位公章)送至紫荆楼401-5室通识教育科。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活动展览时间和参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二)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报送作品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所有上报作品须提交作品自查和所在单位审核意见表。

    (三)投稿作品须为作者原创,如发现参展人员身份不符或参赛作品剽窃、侵权和第三方提出权利主张的,主办方有权撤销该作品的参展权,收回奖励荣誉。参展作品的肖像权、名誉权、署名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负责。

    联系人:翟老师,  联系电话:3182052。


    教务处

    2025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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