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2024年度部分校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作者:许永达 发布时间:2025-11-11 浏览次数:

    教务〔2025130

    校内各单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学校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工作要求。现对202120222023以及2024年度部分校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进行结项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2021年度立项建设的1个示范教学团队;2022年度立项建设的1门示范课程、1个示范专业和2个示范学院,以及2023年度立项建设的1项示范课堂、20门示范课程、2个示范专业和3个示范教学团队,2024年度立项建设的20项示范课堂(名单详见附件1)。

    二、验收内容

    主要包括项目建设目标、任务和举措执行情况,项目预期成果达成情况,项目建设成果价值及应用、推广、示范情况,项目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对策及后续建设规划,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等。

    三、验收方式

    学校将根据通知要求和《申报书》建设任务,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结项验收。

    四、验收结论

    结论为“暂缓通过”项目,学校依据专家组意见向相关项目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整改后再次进行结项验收,如仍不能通过结项验收,将取消建设项目称号;结论为“不予通过”的项目,直接终止项目建设。

    对于验收结论为“不予通过”项目的负责人,学校将限制项目负责人在3年内不得申报校级及以上课程思政项目。

    五、材料报送

    各项目负责人结合项目建设要求,对照项目立项申报书,根据建设实际情况填写相应的项目验收登记表,并提供成果佐证材料,佐证材料须按照验收登记表中填报内容的先后对应编辑并做好目录和排序,便于专家评审时查阅。未按照要求填写验收登记表或未提供相应佐证材料,以致项目验收信息不完整的,验收不予通过。

    (一)纸质材料

    1)《申报书》一式2份;

    2)《岭南师范学院课程思政示范项目验收登记表》(附件2)一式2份,其中《验收登记表》二级学院务必签署验收意见;

    3)《佐证材料》1套(佐证材料要有目录),装订成册。

    4)以上材料统一装入档案袋,贴封面。

    若项目需调整负责人或不能按时结项,需延长研究时间(原则上延长1年时间),请说明原因,务必填写《岭南师范学院课程思政示范项目调整申请表》(见附件3)(一式2份),经教务处审核同意后方可调整或延期。

    所有纸质版材料由二级学院统一收集审核后,一并报送,材料的排序需与附件4的汇总表一致。

    (二)电子材料

    项目负责人于1111至128日,用学习通账号和密码登录系统(具体操作见附件5https://lingnan.kypt.chaoxing.com/。按照系统要求填报信息,上传申报书(pdf)、验收登记表、佐证材料(其中佐证材料不要打包上传,做成一个pdf)。

    请各项目负责人填写《课程思政示范项目验收汇总表》(附件4),提交教学秘书,再由教学秘书汇总(各单位汇总在一张表上)。发送教研科邮箱jiaoyanke66@126.com;文件统一命名:单位+课程思政示范项目验收汇总表。

    (三)报送时间

    各单位于128日前统一将所有纸质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紫荆楼4401-7),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jiaoyanke66@126.com

    六、其他事项

    (一)所有材料必须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的格式、栏目及所列标题如实、全面填写。

    (二)逾期不报送结项验收材料或不提交延期申请表者,将视为自动放弃,项目自动中止。

    (三)联系人及电话:许老师,3183431

     

    附件:

    1.课程思政示范项目验收名单

    2.岭南师范学院课程思政示范项目验收登记表

    3.岭南师范学院课程思政示范项目调整申请表

    4.课程思政示范项目验收汇总表

    5.项目验收系统使用说明

     

    教务处      

    2025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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