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4〕11号
各二级学院:
依照学校《岭南师范学院迎接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岭师教发评〔2023〕56号)工作进度要求,为做好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现决定开展师范专业建设成果的收集工作,成果年限为近五年(2019-2023年)取得的成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集材料内容及填报单位
(一)师范专业建设成果,详见附件1
1.学院师范专业建设简介;请以文字形式高度凝练本学院师范专业建设成果,包括以下内容:专业建设特色、人才培养模式和人才培养成果;同时提供5-10张代表性图片。
2.师范专业学生实习成果。文字材料500字,提供5-10张图片佐证材料,JPG格式。
3.师范专业学生竞赛成果。获奖证书扫描件,JPG格式。
4.填报单位:开设师范专业的二级学院
(二)教育学、教师教育学学科建设成果,详见附件2
1.教育学学科建设成果。文字材料800字,包含课题立项、论文、专著、教材和教学成果奖等,提供图片佐证材料,JPG格式。
2.教师教育学学科建设成果。文字材料800字,包含课题立项、论文、专著、教材和教学成果奖等,提供图片佐证材料,JPG格式。
3.填报单位:教育科学学院(教育学学科)、教师教育学院(教师教育学学科)
(三)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成果,详见附件3
1.“三成四化”筑峰工程成果。文字材料800字,包含课题立项、论文、专著、教材和教学成果奖等,提供图片佐证材料,JPG格式。
2.填报单位:教学发展与质量测评中心
二、组织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应指定专人负责相关材料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
(二)本次收集的材料将直接用于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所有材料必须经学院、单位分管领导审核无误后方可上报。
(三)请将文字材料和图片材料打包提交,文件夹命名格式:学院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手机号。
(四)请于1月20日前按要求上报。提交附件材料。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师教育学院教师技能实训中心,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15811706659,邮箱:1019439323@qq.com 。
教务处
教师教育学院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