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3〕38号
各相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关于开展立德树人优秀案例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岭师教务〔2022〕71号)和《关于开展2022年校级“立德树人优秀案例培育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教务〔2023〕14号)要求,学校组织了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经各项目负责人申报、单位审核、学校审定等程序,拟同意“春风化雨、雨润心田——《植物生理学》课程思政建设案例”等4个案例中期检查结果为“优秀”,“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的电机学课程思政实践”等6个案例为“合格”(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4月17日至4月23日,公示期内,如对本次公示的项目有异议,请以信函、电子邮件或电话等形式向教务处反映。联系人:黄老师,电话3183348;孙老师,电话:3183431;邮箱:jiaoyanke66@126.com。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提供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签署本人姓名,提供工作单位名称、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否则恕不受理,教务处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附件:2021年校级立德树人优秀案例培育项目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
教务处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