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我校“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相关工作安排,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度省级和校级教改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验收范围
1.省级项目
2019年度省级教改项目;
2021年度项目结项验收中列为延期、暂缓通过的省级教改项目。
2.校级项目
2019年及之前尚未结项验收的校级教改项目,必须参加结项验收;
2020年立项的校级教改项目,根据个人完成情况自愿参加结项验收。
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二、结项验收内容
主要包括项目建设目标、任务和举措执行情况,项目预期成果达成情况,项目建设成果价值及应用、推广、示范情况,项目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对策及后续建设规划,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等。
三、验收方式
(一)省级教改项目验收方式
各项目负责人须提前按照2021年省教育厅结项验收通知(附件2,供参考)的相关要求准备验收材料并接受学校教务处的初步审核。学校将组织校外专家组对教改项目进行校内结项验收,采用项目负责人PPT汇报(5-8分钟)、专家提问、项目组答辩的方式进行,汇报、答辩时间拟安排在12月10日。经校内结项验收通过后的省级教改项目,届时登录省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gjc.scnu.edu.cn/)填报验收项目材料(另行通知),未在系统进行填报的将无法参加省级网评验收。
(二)校级教改项目验收方式
学校按照校级教改项目的要求,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结项验收。
四、验收结论
结项验收结论分为“通过”、“暂缓通过”、“不予通过”三类验收结论。结论为“暂缓通过”项目,学校依据专家组意见向相关项目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整改后再次进行结项验收,如仍不能通过结项验收,将取消建设项目称号;结论为“不予通过”的项目,直接终止项目建设。
对于验收结论为不通过项目的负责人,学校将限制项目负责人在3年内不得申报校级及以上质量工程项目(含教改项目)。
五、材料报送
各项目负责人根据“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验收指标”(附件3),结合项目建设标准和建设要求,对照项目立项申报书(申请书或任务书等),根据建设实际情况填写项目验收登记表(附件4),并提供成果实证材料,实证材料须按照验收登记表中填报内容的先后对应编辑并做好目录,便于专家评审时查阅。未按照要求填写验收登记表或未提供相应实证材料,以致项目验收信息不完整的,省级验收不予通过。
(一)纸质材料
1.省级教改项目
(1)《申报书》一式1份;
(2)《广东省质量工程项目验收登记表》(附件4)一式3份,其中验收登记表中的经费使用栏目必须有加盖财务公章原件1份;
(3)《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验收项目汇总表》1份(附件5);
(4)研究总结或研究报告1份(模板见附件6);
(5)《实证材料》1套,装订成册。
2.校级教改项目
(1)《申报书》一式1份;
(2)《岭南师范学院教学改革项目验收表》(附件7)一式3份(其中验收登记表中的经费使用栏可以不盖财务公章,自己列支即可);
(3)《岭南师范学院教育教学改革验收项目汇总表》1份(附件8);
(4)研究总结或研究报告1份(模板见附件6);
(5)《实证材料》1套,装订成册。
注:所有纸质版材料由二级学院统一收集审核后,一并报送到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二)电子材料
1.省级教改项目
请各项目负责人将申报书、验收登记表、验收项目汇总表、研究总结或研究报告、实证材料和答辩PPT发送至教学研究科邮箱jiaoyanke66@126.com。文件名:姓名+省级教改答辩材料。
2.校级教改项目
请各单位将本单位所有项目负责人的验收材料[含申报书、验收登记表、验收项目汇总表(各单位汇总成一张表格)、研究总结或研究报告、实证材料]收齐后发送至教学研究科邮箱jiaoyanke66@126.com;文件名:单位名+校级教改项目验收材料。
其他说明:若既是校级又是省级的项目,两种材料都须按各级要求填写报送;2020年立项的校级教改若本次不参与结题,无需填写《岭南师范学院质量工程项目调整申请表》;
(三)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于12月5日15:00前将所有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报送完毕,逾期不报送结项验收材料或不提交延期申请表者,将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黄老师 3183348;莫老师 3183042。
附件:1.2022年省级校级教学改革项目验收名单
2.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2021年度验收工作的通知
3.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验收指标
4.广东省质量工程项目验收登记表
5.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验收项目汇总表
6.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研究报告(模板)
7.岭南师范学院教学改革项目结项验收登记表
8.岭南师范学院教育教学改革验收项目汇总表
9.岭南师范学院质量工程项目调整申请表
教务处
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