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开学初教学工作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任敏 发布时间:2022-09-01 浏览次数:

    校内各单位:

    为了切实保证2022年秋季学期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开学返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预通知)》的要求,现就做好新学期开学教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学初教学工作安排

    (一)课堂教学教学安排:29日正式开始上课,第一周全面采取线上教学,第二周若无专门通知,则恢复线下正常教学秩序。各学院务必要通知师生在教学管理系统上校对本学期的课表,务必要做到师生课表准确、按时上课。原则上第一周教师不得调停课。

    (二)教学秩序调整:上午时段不再错峰上下课,上课时间全校统一调整为:

    第一节8:00-8:45;第二节8:55-9:40;第三节10:00-10:45,;第四节10:55-11:40。

    (三)考试与成绩录入安排:2021-2022学年度第2学期缓补考安排在1-3周(8月29日-9月18日),并在第四周内(9月25日前)完成缓补考成绩录入;第一周内(9月4日前)完成2021-2022学年度第2学期的劳动与社会实践、实(见)习等成绩录入。

    (四)实习工作安排:各学院实习指导教师必须与实习单位联系,对接确认对方的防疫要求再决定实习生派出安排。建立实习学生工作台账,全时全过程掌握学生实习生活情况。加强实习学生疫情自我防护教育,指导学生结合实习岗位实际做好个人防护。

    二、线上教学要求

    (一)教师提前准备好教学资料、提前做好系统调试、提前告知学生授课内容、重点难点等,适当布置自学任务,科学分配授课时间。

    (二)授课教师须与学生建立好联系,确定在线教学方式方法,确保按时保质开展线上教学。以下与学生建立联系的方式供参考,其中方法一是为必选项:

    方法一(必选):各任课教师须于8月27日前登录教学管理平台填写在线教学方式方法或网上上课地址,具体步骤为:登录系统->切换到教师角色->信息维护->网上上课地址,找到相应教学班,点击设置,填写网上上课地址信息或上课方式。学生通过教学管理系统可查看到相关信息。

    方法二:激活学习通平台新学期的课程,并在相应的教学班发布在线教学相关通知通告,学生可通过学习通平台获得相关信息。

    方法三:建立包括教学班全体学生在内的教学班群(微信或QQ群等)。建议二级学院统计并向任课教师发布各班级负责人联系方式,便于师生联系。

    (三)学校推荐但不限定于超星智慧校园网络教学平台(简称泛雅平台,手机端使用学习通app)线上教学模式。学校鼓励教师在非常环境下积极创新教学方式,灵活使用各种教学方式,确保教学效果。

    (四)线上教学期间,有实验、实训的课程,能实现线上教学的请尽可能实行线上教学;确实实现不了的实验、实训课程或者实习课程,待恢复线下教学后安排时间补足课时。

    (五)任课教师应注意保留所有在线教学活动的电子记录,以便学院和学校评估教学效果。

    三、学生学习相关要求

    (一)学生要提前通过教学管理平台查看课表和课程线上教学相关信息;按照课表准时、认真参加每一堂课的线上学习,遵守课程教学要求和网络行为规范,并注重主动学习的习惯养成和学习能力培养。学生应按照教师要求,主动加入课程学习平台或相应的课程联系群,及时获取相关资料,努力学习,上课期间不讨论与课堂无关的事务,不发布与课程无关的信息。获取线上教学方式方法的渠道为:登录系统->信息查询->网上上课地址查询->选择学年学期,点击查询后,在“网上上课地址”栏可查询线上教学方式。

    (二)学生应根据任课教师的教学安排,合理制定学习计划,在教师的指导下开展学习。参加在线学习时应认真听课,积极与授课教师进行互动和交流,按时完成教师布置的课后作业;充分利用优质网络资源开展自主学习、分享学习资料、开展学习讨论;本着对自身学业负责的态度,深度阅读、独立思考、积极交流,切实强化主动学习。

    四、加强教学质量保障

    (一)开课部门对开设的线上课程资源进行自查,确保课程框架体系完整、科学;重点对课程的内容进行审查,保证课程思想性、科学性、创新性,保证课程质量过关;要加强对教师在线授课情况以及与学生的互动情况等进行检查。

    (二)教学发展与质量测评中心负责组织开展教学检查与督导、教学信息反馈,主要对教学过程进行监督和督查。由教学系部对提出的相关要求进行持续改进,不断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确保线上教学稳定有序。

    (三)网络与信息技术中心负责技术支持,给线上教学提供必要的技术保障。

    (四)教务处及时协调各部门,为师生开展线上教学提供全方位的服务;督促实习单位全面落实属地疫情防控措施,配合属地做好涉疫地区师生的关心关爱和心理疏导工作。

    五、其他要求

    (一)各学院要根据教学工作时间安排,切实做好开学前的各项教学准备工作。

    (二)各学院应在8月28日前对各项教学工作准备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保证达到开学要求。

    (三)网络与信息技术中心要做好校园网络监控与维护,提供及时、必要的技术支持。

    (四)如疫情有变化,将根据学校整体工作安排对相关教学工作进行相应调整。

    疫情防控办公室教学保障组 教务处

    2022.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