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岭南师范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学校组织专家对参加验收的校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结项评审工作。经专家评审、校内公示无异议,同意“高分子化学”等99个项目结项;“电子商务(跨境电商)理论与实务”等14个项目延期结项;“应用化学创新教学团队”等2个项目暂缓通过。(详见附件)。
对于“延期结项”和“暂缓通过”项目,经建设完成,可在发文之日起一年内重新提出验收申请,重新验收通过的,认定为校级项目,否则依据相关规定做撤项处理并全校通报。
岭南师范学院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