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1〕8号
各二级学院、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通过企业名单(2020 年第二批)的通知》(教高司函〔2020〕22号),学校组织开展2020年第二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背景
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是教育部为了“促进产学合作育人,着力培养适应产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通过协调相关企业,以企业立项、企业资助的形式,支持高校开展教学改革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的专项项目。项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新工科建设与实践、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师资培训、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创新创业联合基金等。
二、申报条件
根据各二级学院、单位实际情况和产学合作需要,组织师生自愿申报,其中,教师可申报“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师资培训”“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五类项目;学生可申报“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
三、申报要求
请有意愿申报的教师和学生对照“2020 年第二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通过企业名单”(详见附件1),主动对接相关企业,在“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项目平台网址:http://cxhz.hep.com.cn)填写申报书,向企业提出申请。并将项目申报书(纸质版)一份以及产学合作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 2)填报完成后交由二级学院、单位统一汇总,于1月21日(周四)前将项目申报书(纸质版)和《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纸质版各一份提交至教务处401-7(紫荆楼4楼),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sjwc2020@126.com。
本次申报工作是加强学院与产业合作的一次重要契机,请各二级学院、单位认真做好申报动员,积极争取企业资金、设备和师资等协同育人资源,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努力为学生拓展创新创业能力训练平台。
联系电话:3183431,联系人:孙老师
教务处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