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大学英语教学改革精神,全面提高我校学生英语综合运用能力,激发广大学生学习英语的积极性,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指导委员会和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研究会通知,经我校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组织我校学生参与此次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本年度竞赛分A、B、C、D四个类别,我校学生可参与B、C、D三个类别,所有学生均可自愿报名参赛。英语专业学生报B类;非英语专业本科生报C类;体育类、影视类、艺术类本科生和非英语专业专科生报D类。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1.各学院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以学院为单位组织学生报名(不接受班级、个人报名),并于2019年1月6日(星期一)晚18:10-22:00统一将纸质报名表和报名费(报名费现场扫码交)交至第三教学楼409室(外语院学工办)。报名表请下载附件2,填报好的报名表电子版发至279986223@qq.com。收费由外国语学院学生会代办,最后统一上交财务处。外国语学院学生会负责人:吴晓薇,电话:13536408418。
2.报名费:50.00元/人。
三、竞赛时间、方式与评卷工作
1.2019年4月14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时间为120分钟),由竞赛组委会负责组织学生参加全国统一时间的初赛。
2.2019年4月14日-4月21日,进行初赛评卷工作,并评选出参加决赛选手及全国二等奖和三等奖。
3.2019年4月22日,向省竞赛组委会办公室上报参加决赛和获奖学生名单。
4.2019年5月12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时间为120分钟),全国统一时间进行决赛。
5.2019年5月12日-5月13日,由省组委会统一组织评卷,评出特等奖和一等奖获。
四、奖励办法
1.奖励等级:本次竞赛设立四个国家奖励等级: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通过初赛产生。特等奖和一等奖通过决赛产生。获奖比率如下:特等奖1‰,一等奖5‰,二等奖30‰,三等奖50‰(获奖比例如有变化则另行通知)。特等奖学生可参加组委会举办的夏令营活动。
2.获奖证书:获奖学生由全国竞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
3.参赛证书:为了鼓励更多大学生参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组委会将在初赛期间向每一位参赛学生颁发统一制作的精美参赛证书。
五、组织领导
本次大学生英语竞赛由“岭南师范学院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领导小组”负责,下设办公室,竞赛办设在外国语学院办公室, 联系人:李菁,咨询电话:3174823。
教务处、学生处、外国语学院
二○一九年一月一日